各相关企业:
按照《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电力业务许可证注销管理办法》等规定,山东红日化工等6家企业涉及部分机组寿命期满,上述企业未办理相关机组的延续运行或许可变更手续,我办拟按规定撤销相关机组电力业务许可。机组许可撤销后,山东虹桥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银鹰化纤有限公司和山东淄博瑞光热电有限公司已无机组运营,我办拟办理3家企业许可证注销手续。
按照《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电力业务许可证注销管理办法》等规定,山东能源监管办对地方电厂退运情况进行梳理并向有关企业核实,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机组已关停或已工商注销,上述企业未办理许可证注销手续,我办拟按规定办理11家企业许可证注销手续;山东诚山水利工程有限公司水电项目容量5.99MW,符合豁免电力业务许可条件,我办拟按规定办理该企业许可证注销手续。
现予以公告,公告期30天。公告期内如有异议,企业可与我办联系;如无异议,公告期满我办将按程序办理机组电力业务许可撤销和企业许可证注销手续。
联系电话:0531-67807886
邮箱:zizhi@cnea.gov.cn
山东能源监管办
202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