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山东省电力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山东省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2026年修订版)的通知
鲁监能市场规〔2026〕52号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山东电力交易中心,华能山东发电公司、华电集团山东分公司、国家能源集团山东公司、大唐山东发电公司、国家电投山东分公司、华润电力山东公司、山东核电有限公司、国核示范电站有限责任公司、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有限公司、国网新源集团,各新能源企业、地方电厂等各有关并网主体:
为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工作部署,扎实推进能源高质量发展和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持续优化电力并网运行和辅助服务管理,切实保障山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我办对《山东省电力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山东省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稿)(鲁监能市场〔2026〕63号)进行了修订,形成新版《山东省电力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山东省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2026年修订版)(以下简称新版《细则》)。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新版《细则》自2026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保障并网主体平稳过渡,对风电场、光伏电站、10千伏及以上并网分布式光伏电站、虚拟电厂等并网主体部分考核条款设置过渡期,按程序开展模拟运行、试运行。
(一)风电场、光伏电站发电计划曲线、预测偏差考核相关条款,自印发之日起设置3个月过渡期。过渡期内,对风电场、光伏电站日内预测偏差考核条款开展模拟运行,暂不予结算;对发电计划曲线考核、预测偏差考核设置考核比例系数,暂按0.8执行,考核封顶限值按规则执行。对存在恶意篡改、虚假上报预测数据及运行参数等违规行为的并网主体,不设置考核比例系数及考核上限。
(二)10千伏及以上并网分布式光伏电站相关条款,自印发之日起开展3个月模拟运行,暂不予结算。2027年1月1日至3月31日,对发电计划曲线考核设置考核比例系数,暂按0.5执行,考核封顶限值按规则执行。2027年4月1日起,按规则执行。
(三)虚拟电厂运行管理相关条款结合全省电力市场运行情况开展模拟运行,正式运行时间另行通知。
(四)模拟运行、试运行期间,电力调度机构要逐月组织评估,会同电力交易机构持续完善相关技术支持系统和管理流程,并及时向我办提交相关分析报告、建议及意见。
二、各并网主体要加强新版《细则》学习,按要求参与电力并网运行和辅助服务管理,严格执行相关标准。新能源场站、虚拟电厂等并网主体要强化设备运维管理,加快推进功率预测等技术支持系统升级改造,全面适应新版《细则》考核管理要求。
三、市场运营机构要强化新版《细则》执行管理,统一标准尺度,规范考核返还、补偿分摊、费用结算及信息报送等工作流程。电力调度机构和电力交易机构要加强协同配合,规范、有序开展电力并网运行和辅助服务管理,并及时向我办提交分析报告及工作建议。电力调度机构要加快推进相关技术支持系统改造,制定新版《细则》执行内部标准、管理流程等,并向我办报备。
四、电力调度机构要组织并网主体进行系统培训宣贯,全面提升并网主体对考核条款的理解程度和合规运营意识。
执行过程中如遇重大问题,及时向我办报告并提出工作建议。
联系电话:0531-67800757、67807898
电子邮箱:scjgc@cnea.gov.cn
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
2026年9月30日
附件1:山东省电力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2026年修订版).pdf
附件2:山东省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2026年修订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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