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工作部署,推进能源高质量发展和绿色低碳转型,解决现行管理要求执行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优化新能源并网主体考核激励机制,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及电力市场有序运营,山东能源监管办组织修订了《山东省电力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山东省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2026年修订版),2026年10月1日起执行。
一、修订背景
2025年12月,山东能源监管办修订印发《关于印发〈山东省电力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山东省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鲁监能市场规〔2025〕63号)(以下简称“63号文”),健全多元并网主体考核管理机制,重点优化新能源预测准确率考核、并网主体偏计划曲线考核等核心机制,有效衔接了新版电力市场规则。自63号文实施以来,山东能源监管办第一时间组织市场运营机构动态跟踪细则执行情况,广泛听取主体的意见建议,集中分析研讨运行过程中的各类新情况、新问题,并通过对部分条款执行过渡阶段,助力并网主体平稳过渡。从实施成效来看,63号文有效发挥了考核约束激励作用,推动新能源企业主动开展预测系统技术升级,提升生产运行管理水平,助力全省电力市场平稳有序运转。
为统筹兼顾电网安全运行、市场公平有序、产业高质量发展需求,山东能源监管办依据国家有关政策文件和有关要求,结合山东电力系统运行实际,经深入研究,组织市场运营机构和相关单位对并网运行管理和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进行系统修订,进一步适应能源转型和市场建设需求,为规范山东并网主体运行、促进源网荷储协调发展提供助力。
二、主要修订内容
本次修订是在2025年印发的细则基础上,聚焦运行突出问题,紧密衔接新版电力市场规则,优化条款设置,经多轮数据测算、集中分析研讨、公开征求意见,确保总体考核范围合理,统筹兼顾各类主体在并网运行管理中的公平性,进一步规范电力市场运行秩序,提升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水平。
(一)优化调整新能源偏曲线考核机制
调整新能源偏计划曲线考核逻辑,将原来全时段考核优化为仅对出力计划曲线低于超短期预测值的时段开展考核,其余时段的偏曲线考核合并纳入超短期预测考核范畴,还原发电计划曲线考核的核心定位。为更好地适配新型电力系统安全高效运行需求,优化调整月度累计考核电量封顶比例,合理管控考核规模。
(二)优化调整新能源功率预测准确率考核机制
系统优化调整新能源预测准确率考核,强化考核激励机制。一是细化功率预测考核系数设置,将原有3档考核系数细化为8档,层次更加分明,进一步降低预测准确率高的场站的考核系数,引导各类新能源场站主动提升短期功率预测准确率。二是合理收紧超短期预测允许偏差范围,与偏曲线考核机制进行适应性调整,进一步强化正向激励引导作用。三是合理设置考核封顶比例,调减日前、日内、实时三类单项考核封顶系数,创新设计综合封顶系数,将新能源偏曲线和预测准确率考核的总电量控制在合理范围。
(三)优化调整并网主体一次调频考核管理机制
按照《电力并网运行管理规定》《并网电源一次调频技术规定及试验导则》等国家相关规定及技术标准,本次修订新增机组一次调频测试滞后时间等具体要求,进一步规范并网主体一次调频运行管理,提升电力系统频率调节能力,保障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四)优化调峰考核条款
进一步完善民生供热机组调峰免考原则,将因核能民生供热导致的机组调峰考核纳入基本调峰能力免考范围;同时,新增环境温度影响相关的调峰免考条款,在确保电力保供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对因环境温度变化导致机组产生的调峰考核,按相应比例免于基本调峰能力考核,充分兼顾机组运行实际与电力保供需求。
(五)优化完善有关条款免考要求
充分考虑各类并网主体实际运行场景,本次修订新增多项免考条款,包括自动化设备运行故障、动态无功补偿装置相关考核免考,以及直调火电AGC投运率、直调火电AVC考核免考;同时,优化风电场、光伏电站及独立新型储能电站的免考申报流程和要求,提升免考申报效率,切实保障各类主体合法权益。
(六)明确有偿调峰适用场景
明确在山东电力现货市场正常运行期间,有偿调峰考核相关条款不执行;在现货市场因不确定原因停运期间,按细则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