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山东电力市场规则(试行)》的通知
鲁监能市场规〔2025〕57号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华能山东发电公司、华电集团山东分公司、国家能源集团山东公司、大唐山东发电公司、国家电投山东分公司、华润电力华北大区、山东核电有限公司,山东电力交易中心,各有关经营主体: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深化电力市场化改革工作部署,进一步规范山东电力市场建设和运营,依据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基础规则,山东能源监管办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全面总结山东电力市场运行实践经验,组织市场运营机构、电网企业及相关经营主体对山东电力市场规则开展系统性修订,现将修订后《山东电力市场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规则》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其中,日内市场按需启动的相关条款待技术支持系统功能完善后执行,原则上不晚于2026年7月1日。
二、扶贫发电项目(扶贫容量部分)暂不参与优发超出优购曲线匹配偏差费用分摊,后续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政策实施。
三、市场运营机构要加强《规则》宣贯培训,规范开展交易组织、交易执行、交易结算、调度运行等工作,认真做好信息披露,强化市场运营监控和风险防控。运行初期要每周组织评估市场运行情况,持续优化业务流程、完善系统功能。市场运营机构会同电网企业,按《规则》要求制定《经营主体节点挂接实施细则》《发电机组调用测试实施细则》等相关执行细则,按规定程序发布、执行。
四、电网企业要做好计量抄表等工作,按时提供计量数据,确保交易结算质量,及时足额进行电费结算。
五、各经营主体、电力用户应系统学习《规则》,做好风险研判,依法依规参与电力市场交易,主动维护良好交易秩序,促进市场健康平稳运行。
新版《规则》正式实施后,原相关市场参数、文件通知等与本《规则》不一致的,按本《规则》执行。执行过程中遇有重大问题及时向山东能源监管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报告并提出工作建议。
联系电话:0531-67800757、67807898
电子邮箱:scjgc@cnea.gov.cn
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能源局
2025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