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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撤销山东海化能源有限公司6号机组等4家企业5台机组电力业务许可并拟注销2家企业电力业务许可证的公告
2024-07-20 10:32 来源: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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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企业:

按照国家能源局机组延寿相关工作部署,根据《关于明确并网运行未许可及超期服役发电机组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发改能源〔2017〕692号)《关于印发<2017年发电企业电力业务许可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资质函〔2017〕47号)《关于做好设计期满发电机组延续运行工作的通知》(鲁监能资质〔2017〕132号)《关于做好“十四五”期间煤电机组延寿许可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鲁监能资质〔2022〕)等文件要求,发电机组达到设计使用年限未申请退役变更也未提出延续运行申请的,视为相关机组不需延续运行。山东海化能源有限公司6号机组等4家企业5台机组寿命期满未申请退役变更或延续运行,按规定应予撤销上述机组电力业务许可;机组许可撤销后山东景芝白酒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已无机组运营,我办将按规定办理许可证注销手续。现予公告,公告期30天。公告期内如有异议,企业可与我办联系;如无异议,公告期满我办将按程序办理机组电力业务许可撤销和企业许可证注销手续。

联系人:宋健 联系电话:0531-67807889

附件:拟撤销许可寿命到期机组名单.docx

山东能源监管办

2024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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