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博源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等14家企业未能持续保持许可条件。前期,我办通过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EMS邮寄、网站公告等多种方式送达《监管整改通知书》,责令上述14家企业限期整改。现已到整改期限,上述企业未整改或未能整改至符合相应许可条件、标准,按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章第二十九条等规定,我办决定重新核定山东博源电力科技有限公司等14家企业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等级,其中不满足最低许可等级条件的烟台东方电子玉麟电气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办理《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注销手续,现予以公告。
请上述企业在重新核定许可等级后30日内将《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正、副本原件通过邮寄方式交回我办,同时申领新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不含注销许可证企业)。
联 系 人:资质管理处 联系电话:0531-67807887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七里山路55号
山东能源监管办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