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被许可人:
根据《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经审查,决定准予以下企业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登记事项变更:
1.莱芜晶澳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企业住所由山东省莱芜市钢城区颜庄镇窑货厂村变更为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颜庄街道窑货厂村村南。
2.单县广舜热力有限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由徐先雷变更为葛庆来。
3.国电蓬莱新能源有限公司,企业名称由国电蓬莱新能源有限公司变更为国家能源(山东)新能源有限公司蓬莱分公司,企业住所由蓬莱市黄海路69号黄海花园西区变更为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市村里集镇南沟刘家村东北,#1-12机组变更为#9、#11;#15-35机组变更为#16-#18、#21机组容量由49.5MW变更为9MW。
4.胜利国电(东营)热电有限公司,#5机组600MW变更为660MW。
5.欧励友工程炭(青岛)有限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由LIXINGMIN变更为ANTHONY ZHITONG S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