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工作邮箱
关于拟准予济宁市嘉祥经开区配售电有限公司电力业务许可(供电类)的公告
2021-04-30 16:42 来源: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

Aa

字体:
|
|

根据《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经审查,我办拟于2021年4月28日开始对准予烟台港西港区发展有限公司供电业务许可(供电类)进行公告。公示有效期为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向我办及时反馈有关情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