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电力业务许可证的管理,规范电力业务许可行为,维护电力市场秩序,保障电力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根据《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要求,我办于2018年12月21日开始对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齐鲁石化分公司等16家企业拟注销部分机组的情况进行公示。
附件:
拟注销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齐鲁石化分公司等16家企业部分机组信息名单
1、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齐鲁石化分公司1号机组(1×6MW);
2、莱州龙泰热电有限公司1号机组(1×24MW);
3、潍坊万潍热电有限公司2号机组(1×12MW);
4、诸城经济开发区恒阳热电有限公司2号机组(1×15MW);
5、昌邑市柳疃热电有限公司1号机组(1×12MW);
6、诸城市龙光热电有限公司1号机组(1×6MW);
7、高密万仁热电城北热电厂2号机组、城北热电厂3号机组(1×12MW+1×12MW);
8、山东肥城精制盐厂1号机组(1×1.5MW);
9、龙口玉龙纸业有限公司1号机组(1×1.5MW);
10、淄博岭子热电有限公司3号机组(1×12MW);
11、淄博中轩热电有限公司1号机组、2号机组(1×12MW+12MW);
12、鲁丽集团有限公司1号机组、2号机组(1×12MW+1×12MW);
13、山东寿光巨能金玉米开发有限公司3号机组(1×12MW);
14、安丘盛源热电有限责任公司3号机组(1×3MW);
15、肥城华美热电有限公司1号机组、2号机组、3号机组(1×12MW+1×6MW+1×6MW);
16、山东聊城鲁西化工第一化肥有限公司1号机组(1×23MW)。
山东能源监管办
2018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