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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准予山东新和成药业有限公司等16家企业电力业务许可的决定
2018-01-19 16:01 来源: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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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被许可人:

根据《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经审查,决定准予以下企业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

1.山东新和成药业有限公司2×15MW;

2.乐陵市乐源热电有限公司1×12MW;

3.山东北海昌盛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1×20MW;

4.庆云隆盛热电有限公司1×25MW;

5.高青创赢农牧科技有限公司1×20MW;

6.新泰旭蓝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5×2MW;

7.垦利启泰新能源有限公司1×30MW;

8.高青通威新能源有限公司1×20MW;

9.山东汇宇新材料有限公司1×12MW;

10.新泰光大环保能源有限公司1×12MW;

11.华能山东泰丰新能源有限公司1×100MW;

12.邹城光大环保能源有限公司1×12MW;

13.潍坊协高光伏电力有限公司1×20MW;

14.新泰中电光伏发电有限公司1×100MW;

15.泰安市晶能光伏电力有限公司1×100MW;

16.诸城宝源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1×7.5MW。

2018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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