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被许可人:
根据《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经审查,决定准予以下企业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
1.山东新和成药业有限公司2×15MW;
2.乐陵市乐源热电有限公司1×12MW;
3.山东北海昌盛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1×20MW;
4.庆云隆盛热电有限公司1×25MW;
5.高青创赢农牧科技有限公司1×20MW;
6.新泰旭蓝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5×2MW;
7.垦利启泰新能源有限公司1×30MW;
8.高青通威新能源有限公司1×20MW;
9.山东汇宇新材料有限公司1×12MW;
10.新泰光大环保能源有限公司1×12MW;
11.华能山东泰丰新能源有限公司1×100MW;
12.邹城光大环保能源有限公司1×12MW;
13.潍坊协高光伏电力有限公司1×20MW;
14.新泰中电光伏发电有限公司1×100MW;
15.泰安市晶能光伏电力有限公司1×100MW;
16.诸城宝源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1×7.5MW。
2018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