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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准予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济宁电厂等14家企业电力业务许可证许可事项变更的决定
2017-06-28 13:32 来源: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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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被许可人:

根据《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经审查,决定准予以下企业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许可事项变更:

1.华能济宁运河发电有限公司新增4×145兆瓦;

2.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济宁电厂新增2×135兆瓦;

3.山东里彦发电有限公司新增2×145兆瓦;

4.兖州市银河电力有限公司新增2×25兆瓦;

5.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新增2×150+2×200兆瓦;

6.兖矿集团有限公司新增1×50兆瓦;

7.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新增1×50兆瓦;

8.谷神生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新增1×6兆瓦;

9.诸城市龙光热电有限公司新增1×12+2×6兆瓦;

10.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增1×6兆瓦;

11.大唐招远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新增33×1.5兆瓦;

12.大唐莱州新能源有限公司新增33×1.5兆瓦;

13.华电章丘发电有限公司新增10兆瓦;

14.华能莱芜新能源有限公司新增20兆瓦。

被许可人可于许可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派员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原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到山东能源监管办资质大厅领取许可证。

2017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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