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被许可人:
根据《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经审查,决定准予以下企业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许可事项变更:
1.华能济宁运河发电有限公司新增4×145兆瓦;
2.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济宁电厂新增2×135兆瓦;
3.山东里彦发电有限公司新增2×145兆瓦;
4.兖州市银河电力有限公司新增2×25兆瓦;
5.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新增2×150+2×200兆瓦;
6.兖矿集团有限公司新增1×50兆瓦;
7.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新增1×50兆瓦;
8.谷神生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新增1×6兆瓦;
9.诸城市龙光热电有限公司新增1×12+2×6兆瓦;
10.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增1×6兆瓦;
11.大唐招远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新增33×1.5兆瓦;
12.大唐莱州新能源有限公司新增33×1.5兆瓦;
13.华电章丘发电有限公司新增10兆瓦;
14.华能莱芜新能源有限公司新增20兆瓦。
被许可人可于许可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派员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原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到山东能源监管办资质大厅领取许可证。
2017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