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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简化质监员、安全员证明材料的说明
2020-07-23 10:49 来源: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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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住建部《关于停止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统一考核发证工作的通知》(建办人〔2018〕60号)要求,“八大员”专业考证工作已全面取消,目前,部分企业在申请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时,质检员、安全员证书过期且无法续期考试,新入职人员无法获取相关专业证书,对企业申办工作造成一定影响。为切实解决企业面临的困难,结合实际工作,现决定进一步简化申请材料,“质检员、安全员”相关证明材料以企业任职文件为准,且满足专人专岗工作要求,相关专业证书不再作为申请时的必填材料。

请有关企业参照执行。

山东能源监管办

2020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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