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居民用电服务质量监管专项行动总结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吴 新 雄
(2013年1月23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目的是: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提高认识,振奋精神,大力推进人民群众用电满意工程。下面,我讲两点意见:
一、站在全局的高度,更加深刻地认识提高人民群众用电服务质量的重大意义
2011年10月居民用电服务质量监管专项行动正式启动。一年多来,在电力监管机构和电力企业的共同努力下,专项行动取得显著成效。
居民供电能力明显增强,居民用电质量明显提高,居民用电服务水平明显提升,无电村无电户用电问题加快解决,为民服务的机制进一步健全,人民群众用电满意度持续提高。
这些成效,凝聚了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和有力指导,凝聚了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内蒙古电力公司等电网企业以及监管机构的辛苦努力和扎实工作。在此,我代表国家电监会、代表专项行动联合领导小组,向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有形的变化有目共睹,凝聚的共识更为深刻。通过专项行动,我们对提高人民群众用电服务质量的重大意义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对继续大力推进人民群众用电满意工程有了更加强烈的共识。
第一、凸显了电力行业以人为本、服务人民的宗旨意识和责任意识。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检验党一切执政活动的最高标准”。电力和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专项行动紧扣民生主题,紧紧围绕老百姓最关注、最迫切、最现实的用电问题,尽心竭力为老百姓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尽心竭力谋民生之利、解民生之忧。这既是电力行业的根本出发点、落脚点,也是电力行业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责任所在。
第二、凸显了电力行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电力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基础产业,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中心、全力服务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是电力行业的光荣责任和崇高使命。一年多来,监管机构和电力企业一道,通过开展专项行动,提高供电能力,加强电力供应,提升服务水平,保障经济发展,造福人民群众,自觉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主动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作出贡献。这是电力行业围绕中心、准确定位,立足自身、服务大局的职责所在、使命所在。
第三、凸显了电力行业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实现十八大确定的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要靠实干,建立科学发展、和谐稳定的电力工业也要靠实干。一年多来,监管机构和电力企业一道,在专项行动工作中,深入基层,抓住主要矛盾,突出工作重点,在求真上下功夫,在务实上做文章,使老百姓真正得到了实惠。这是电力行业出实招、做实事、求实效的实干要求,也是电力行业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作风写照。
二、总结经验,真抓实干,大力开展人民群众用电满意工程
让人民群众安全用电、可靠用电、放心用电、满意用电是电力行业的永恒主题,只有起点,没有终点。今年,我们要在专项行动现有成效的基础上,立足常态化,立足规范化,立足全面、持续提高人民群众用电服务质量,将居民用电服务质量监管专项行动上升为人民群众用电满意工程。
(一)准确把握人民群众用电满意工程的基本目标和任务。
实施好人民群众用电满意工程,集中来讲,就是抓好“两个不准,五个提高”。
“两个不准”:
1、不准随意停限居民生活用电。①按有序用电方案停限居民生活用电应提前1天公告,停限电时间不得连续超过5小时。②不得因计划检修停限城市居民生活用电,农村地区计划检修停限电一年内不得超过1次。③城市居民用户年累计停电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农村居民用户不得超过80个小时。④重大节假日期间,不得对非恶意欠费的居民用户实施停电。
2、不准随意增加居民用电负担。①不得在居民电价中乱加价。②不得在电费中加收、代收国家政策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③不得拒绝或延迟居民用户提出的计量装置校验申请。
“五个提高”:
1、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用电满意度。①监管机构居民用户满意度调查每年上半年和下半年各开展1次,并及时向社会公布。②监管机构每季度抽查居民用户的停电时间、次数和电压合格情况,每个省份不少于100户次。③保证95598、12398热线投诉处理满意率不低于90%。
2、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用电质量。①城市地区供电可靠率不低于99%,居民用户受电端电压合格率不低于95%,农村地区符合电监会公布的标准。
3、进一步提高供电服务水平。①居民报装接电时限不超过6个工作日;保障性住房报装接电全部实现绿色通道。②故障抢修到达现场时限,城区不超过45分钟,农村不超过90分钟。③全国实现城市“十分钟交费圈”和农村“村村设交费点”。
4、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用电普遍服务覆盖率。“十二五”期间全面解决376万无电人口用电问题,2013年力争解决120万。
5、进一步提高配电网供电能力。①配网投资增速与居民用电需求增长相匹配。②配网投资占电网投资的比重达到50%以上。
(二)认真总结经验,完善政策措施,全面推进人民群众用电满意工程。
1、努力争取将人民群众用电满意工程纳入各级地方政府的民生工程。
人民群众用电满意工程,既是电力行业服务民生、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也符合地方政府保民生、促和谐的要求。要积极争取将其纳入地方政府民生工程,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行动,把实事办实、好事办好。
2、健全完善政策措施,促进形成为民服务的长效机制。
专项行动一年多来,在提高用电服务质量方面积累了很多好经验、好做法、好措施,要总结提炼,完善提高,形成制度,加以推广,为建立长效机制奠定基础。
在提高人民群众用电满意率方面,重点研究制定《居民用户满意工程指标体系》、《居民用户投诉处理管理规定》等。
在提高供电服务水平方面,重点研究制定《居民停送电管理规定》、《便捷居民用户交费的指导意见》、《居民用户故障抢修管理办法》、《保障性安居工程电力供应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等。
在提高配电网供电能力方面,重点研究制定《关于推进城镇化电力供应保障的指导意见》、《供电“两率”提升工作实施意见》等。
在解决无电地区无电人口用电方面,重点研究制定《解决无电地区、无电人口用电问题规划》等。
在监管、考核、评价方面,重点研究制定《供电能力监管实施细则》、《农电监管实施细则》、《供电“两率”监管实施方案》、《居民用电满意度调查方案》和《监管机构“两率”抽测工作方案》等。
(三)加强领导,协同配合,形成人民群众用电满意工程的强大合力。
实施人民群众用电满意工程,意义重大、任务艰巨。电力监管机构和电网企业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形成上下一致、左右协同、凝聚合力的工作局面。
监管机构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指导作用,科学系统制定工作方案,总结经验,完善制度,抓好督查、评价、考核,加强正面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协调地方政府、电力企业,共同推进。
各级电网企业是实施人民群众用电满意工程的主力军,要切实承担起责任和义务,对照考核指标要求,精心制定方案,细化任务举措,落实工作职责,完善各项制度,规范企业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用电满意工程落到实处。
同志们,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让我们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牢固宗旨意识,发扬优良作风,同心协力,乘势而上,为实现人民群众安全用电、可靠用电、放心用电、满意用电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新春佳节即将来临,借此机会,给大家拜个早年。衷心祝愿同志们及你们的家人们,在新的一年里身体健康!万事如意!阖家幸福!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