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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野平副主席在居民用电服务质量监管专项行动总结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2013-02-16 13:35 来源: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山东省电力监管专员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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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居民用电服务质量监管专项行动总结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王 野 平

(2013年1月23日)

同志们:

刚才,新雄主席对专项行动给予充分肯定,对实施居民用电满意工程进行了工作部署。根据会议安排,下面,我对专项行动工作进行总结,并对贯彻落实新雄主席讲话精神提几点要求。

一、居民用电服务质量监管专项行动的回顾与总结

2011年10月,居民用电服务质量监管专项行动正式启动。按照《居民用电服务质量监管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第一阶段,着重制定了工作方案,建立了联合工作机制,国家电网公司刘振亚总经理、南方电网公司赵建国董事长、各地方电网企业主要负责同志都亲自部署相关工作;第二阶段,各级供电企业积极开展自查,摸清存在问题,有针对性地整改;第三阶段,监管机构开展督查,促进居民用电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第四阶段,主要在总结提高、健全机制上下功夫。电监会发布了《关于加强重大节假日期间居民生活用电保障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并向社会发布《201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电力供应与服务专项监管报告》等4项监管报告,各派出机构和电网企业在总结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好的做法和经验基础上,全面梳理制度性措施。

在开展居民用电服务质量监管专项行动的关键时期,2012年6月15日召开专项行动北京大兴现场会,国家电监会主席吴新雄同志出席现场会并对专项行动进行再部署。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同志专门对专项行动做出批示。专项行动促进了供电服务水平的提高,老百姓得到了实惠,形成了很多成功的做法和经验。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了专项行动有序推进

专项行动一开始即成立了联合领导小组,及时总结、部署四个阶段工作,研究重大问题,加强协调。国家电网公司杨庆副总经理、南方电网公司贺锡强副总经理作为专项行动联合领导小组副组长,多次参加联合领导小组会议,并对各项决议进行研究、部署和落实。

各级监管机构和电网企业积极响应,健全组织架构,明确责任。监管机构成立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牵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职能处室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供电企业建立了以党政一把手为核心的领导小组,将每项工作层层分解,并建立闭环管控机制,专项行动在最基层单位得到了认真落实。

(二)加强协调配合,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监管机构和电网企业密切协作,共同确定工作重点和措施,加强与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合力,解决了一些单靠电力行业难以解决的问题。

华东电监局会同上海市发改委和房管局协调低压配网改造和保障房供电配套建设工作;河南省电监办与住建厅联合出台《新型农村社区供配电设施建设导则》,统一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配电网建设标准;福建、浙江、湖南、重庆把专项行动纳入当地政府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新疆电监办会同兵团工信委和新疆电力公司联合制定实施方案,以自治区政府的名义印发。

(三)多措并举,着力解决老百姓突出问题

在加大配网、农网投资方面,2012年,全国11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投资近2070亿元,占全部电网投资一半以上。国家电网公司和南方电网公司分别达1610亿元和414亿元,配电网投资额最大的五个省级电力公司是山东、广东、四川、辽宁和云南电力公司,同比增长最快的五个省级电力公司是西藏、上海、云南、山东和海南电力公司。陕西省地方电力公司2012年配网投资超过30亿元,同比增长50%以上。内蒙古电力公司2012年配网投资16亿元,同比增长16%。

在提高供电质量、减少停电时间方面,2012年,全国累计解决610万户低电压问题和180万户一户一表改造。全国城市、农村平均抢修到达时间为分别比监管机构的要求少19分钟、55分钟;平均故障排除时间1.5小时,同比减少10%以上。

华东电监局会同有关电力公司明确了低电压治理、规范居民停限电管理、加快“一户一表”改造等14个方面的重点任务;华中电监局在湖北和江西两省随机选择居民用户,开展电压监测数据现场采样与统计分析工作,切实提升电压合格率;山东、贵州、云南电监办突出抓好农电“两率”监管;浙江电力公司公开承诺并实现了“两个百分百”的目标;河南电力公司投入“低电压”改造专项资金12.9亿元,基本解决农村“低电压”问题;山东枣庄供电公司实现了配电自动化、居民电压监测、城市用电服务标准“三个覆盖到农村”,着力消除城乡供电服务差距;山西电力公司优化抢修网点,电力故障抢修速度提高30%;上海青浦供电公司通过梳理工作流程,充分利用科技手段,大大缩短居民故障抢修时间;宁夏电力公司采用“点面结合”的方式,建立了分线路、分台区的“低电压”档案,解决“低电压”用户1.3万户。

在保障性安居工程电力供应与服务方面,各供电企业开辟业扩报装“绿色通道”、提供政策优惠等一系列举措,加快保障性住房办电速度,从用电申请至装表接电的各个环节办理时间均明显缩短。全国近20个省级电网企业对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了优惠让利。江苏省电监办和省电力公司在配套费原有收费标准优惠20%基础上再降近20%。

在便民交费方面,供电企业采取新增营业场所、与社会服务渠道合作、增设移动交费车、银行委托代扣、网上银行交费等方式,想方设法解决老百姓交费难的问题。全国新增费网点4.4万个,大部分大中城市地区基本形成“十分钟交费圈”、农村地区正在实现“村村有交费点”。

广东电网公司在部分地区推行“一村一营业点”,做到供电服务“零距离”;贵州电网公司推出了“村电共建”和“省心柜台”,方便边远村寨居民交费。

在据实计量和收费方面,供电企业不断加强电能计量全过程监督管理,全面梳理计量标准化工作流程,使居民计量装置校验工作更加规范和快捷。山西、湖南、河南等省电力公司建设计量现场标准化服务中心,开展计量检定用户体验,增加计量服务透明度;广西电网公司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电量电费管理和客户服务工作的通知》,强化电能计量检定工作质量。

在解决无电人口用电方面。电网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通过大电网延伸和开发利用风能、生物质能、太阳能等多种手段,加快解决无电地区和无电人口用电问题。专项行动以来,全国大约近22万无电户用上了电,其中,国家电网公司11.52万户、南方电网公司8.17万户、内蒙古电力公司1.45万户。南方电网公司提前实现“十二五”期间电网覆盖范围内户户通电目标。四川省电力公司按照国家电网公司部署,启动“电亮藏区、服务惠民”工程,投资200亿元解决四川藏区、彝族地区新增无电户、农牧民定居点等民生用电问题。

(四)示范引领,提高整体服务水平

专项行动共创建46个“居民用电服务质量优质服务示范区”。监管机构和省级电网公司领导深入调研,实地督导,认真对照行动要求,整改落实到位,及时组织交流学习,以点带面,促进供电服务水平整体提升。

华北、东北、西北和南方电监局等派出机构领导班子多次深入示范点居民社区,研究解决用电保障、电能质量等有关问题;辽宁省电力公司组织省内供电公司到示范点辽中供电分公司学习交流,推广示范点的经验做法。

(五)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使弱势群体享受到更加亲情的供电服务

供电企业结合创先争优,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涌现出一大批有特色的党员服务队和基层优秀集体,受到社会和群众广泛认可。

吉林白山供电公司打造“吕清森共产党员服务队”,服务百姓;安徽省电力公司在专项行动中涌现出“邓玲服务队”、“杨忠抢修队”、“劲松党员服务队”等一大批供电服务特色品牌;云南电网公司“碧罗雪山工作团队”,以顽强的毅力常年坚守在被称为“生命禁区”的雪山之巅。

(六)加强制度建设,指导专项行动有效开展

监管机构层面上,陆续出台了《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电力供应与服务若干意见》和加强供电常态化监管、加强12398电力监管投诉举报热线运行管理等14项规范性文件,并建立了重大节日期间居民用电保障等8项统计制度。

电网企业层面上,制定了《落实居民用电服务质量监管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向社会公开了供电服务“十项承诺”,并在实停送电管理、故障抢修等方面推出了多项制度。

(七)通过强化舆论宣传,积极营造良好活动氛围

电力监管机构和各级电网企业联合各新闻媒体,紧紧围绕服务于老百姓的用电诉求、利民便民服务措施、供电服务管理制度、人民群众得实惠等方面加大宣传力度。

中国电力报充分发挥电力行业主流媒体作用,多次对专项行动宣传报道。东北电监局联合有关供电企业,在三省一区日报上公告开展专项行动的有关通知和指标。江苏电监办通过新华日报等省内主要媒体公布了“12398”电力监管热线和供电企业的服务承诺、服务热线;甘肃电监办联合省电力公司在消费者权益日当天发放宣传材料1.2万份;山西电监办和电力企业共同组织主流媒体记者深入基层,开展“保障民生用电三晋行”活动;四川电监办组织人民网、四川日报等多家媒体对专项行动进行多角度、多层次报道。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仍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部分地区配电网供电能力不足,“卡脖子”现象仍然存在;个别地区还存在“两率”管理及停限居民用电不规范的情况,尤其是农村电网供电可靠率低、电能质量差,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居民可靠用电、满意用电;“一户一表”改造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快,一些老旧小区、物业弃管小区的用电问题亟待解决。

二、进一步推进居民用电满意工程的部署和要求

从今年起,居民用电服务质量专项行动将提升为居民用电满意工程,要紧密围绕“两个不准”和“五个提高”的工作目标,扎实做好以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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