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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监会开展居民用电服务质量监管专项行动工作简报_2012年第14期(总第18期)
2013-02-16 13:28 来源: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山东省电力监管专员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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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促进经济发展和改善民生的重大举措。开展居民用电服务质量监管专项行动以来,电力监管机构和供电企业密切配合,在提升保障性安居工程电力供应与服务水平,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度,完善保障性住房配套设施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地工作。现将各地保障房供电服务先进经验和好的做法摘录如下,供互相学习。

华北电监局所辖区域

1.北京市电力公司公司领导亲自部署,成立保障房专项工作组,建立定期调度和责任追责工作机制,提前介入,早做规划。做好“五优先”,既优先接受客户需求、优先制定工作计划、优先使用公司资源、优先办理相关手续、优先组织验收并装表送电,缩短各项业务办理时间,开辟绿色通道,保证项目“早接电、早用电”,确保所有保障房按期送电,获得了“北京市政府保障性住房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2.天津市电力公司全力做好保障房供电服务工作,遵循“优先保障、优化流程、优选方案、优质服务”的“四优”原则,统筹协调保障房项目报装相关业务环节快速推进,深入落实“大客户经理制”,为客户提供全过程的业务咨询和现场服务;优化业扩报装流程,提前规划电源建设,实行“一站式”服务;同时加强与政府规划部门、开发商的沟通,进一步加快施工、验收、送电的速度。

3.河北省电力公司主动服务安居工程项目,实行“客户经理制”,明确专人提供“一对一”报装服务,以“合理、经济、适用”的原则制定供电方案,业扩报装各环节全部满足时限要求。严把配电设施入网质量关,严格审核设计、施工单位资质,坚决杜绝无资质或超资质进网作业,保证安居工程配电设施质量、安全双达标,同时积极开展延伸服务,指导客户安全、科学用电,确保保障房安全可靠用电。

4.冀北电力有限公司下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保障性住房供电服务工作指导意见》(冀营销[2012]33号),针对保障房业扩报装项目,建立了“急事急办、特事特办”服务机制,积极与地方住建局等政府保障房项目管理部门和开发建设单位沟通联系,及时掌握保障房建设信息,主动走出去,提前介入保障房项目施工用电报装工作,制定跟踪服务计划,落实责任制,简化办事程序,确保了政府保障房及时报装接电。

5.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按照专项行动要求,制定完善了《保障性住房报装接电管理制度》,修订供电服务标准流程16项。坚持“首问”负责制,强化业扩报装专业化管理,为蒙西地区30项保障房工程开辟供电“绿色通道”。保证在承诺的时限内为客户供电。让 “融、通、便、捷”的服务理念贯穿于服务的全过程。

东北电监局所辖区域:

1.东北电监局联合区域内各级供电企业,成立联合行动领导小组,联合发文共同开展专项行动。在《专项行动方案》中要求供电企业积极主动为保障房供电工程办理报装接电手续,确保及时供电,使保障房住户搬得进、用得好、住得下。

按照电监会《关于开展电力用户受电工程市场信息与监管系统建设试点的通知》要求,将保障性安居住房办电纳入用户受电工程规范平台,全程监督办电流程,督促供电企业开辟绿色通道,确保居民用户及时用电,让政府放心、群众满意。

2.辽宁省电力公司执行保障房 “一口对外”服务标准,将保障房相关指标纳入市级供电公司领导班子业绩考核。对保障房用电项目开展“双保”行动,即保质量、保进度,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办理用电申请、优先开工建设、优先安排接电。营销稽查部门对保障房服务进度与质量实施在线监控,对存在问题的提出考核意见,并督促整改。全年完成10万套保障房装表接电。

3.吉林省电力公司成立了省、市、县三级保障房建设供电服务工作领导小组,下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提升供电服务工作质量实施方案》及《关于支持城市棚户区改造的实施意见》、《关于落实“六路安居”供电工程优惠措施的通知》等文件。公司无偿投资保障房建设引起的规划红线外供配电工程建设,被省政府授予“保障性安居工程”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4.黑龙江省电力公司实施保障房“双保”行动,开通保障房用电“绿色通道”。设专人对保障房项目进行全过程跟踪,定期上报工程进展情况。增加工程中间检查及施工人员资质抽查的频次,确保隐蔽工程质量。抽调专业骨干对保障房工程验收送电把关,确保工程质量万无一失。按照省物价局文件,把部分保障房工程纳入了供电工程费管理范围,严格资金管理,专款专用,实行收支两条线,对工程设计、施工及设备材料严格履行招投标手续。

5.蒙东电力公司贯彻国网“四统一”(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技术标准、统一工作流程、统一服务要求)原则,服务保障房供电工程建设,积极开展“双保”(保质量、保进度)行动,满足保障房的用电需求;健全业扩报装“一口对外”服务机制,推行跨部门联合办公和“限时办结制”,及时解决用电难题;坚持保障房供电服务“四优”原则(优先保障、优化流程、优选方案、优质服务),开辟绿色通道,简化业务流程, 2012年保障房平均接电时间同比缩减8.5天。

西北电监局所辖区域

1.陕西电力公司突出“主动式”服务,为保障房项目报装接电提供绿色通道,实施“一站式服务”,建立保障房供电工程进度月报制度,采取明察暗访的形式,对保障房各环节进行严格督查,确保工程质量。已完成1.85万户保障房用户供电,

2.宁夏电力公司提出“前瞻性”服务,提前规划电源建设;开展供电服务前期技术支持工作,在生态移民、农村新居、保障房建设等重点工程的供电服务中,履行“先行”职责;服务自治区“塞上农民新居”、“危窑危房改造”、“生态移民”等工程的电网配套建设,切实解决全区22个县区、18.1万移民用电问题。银川供电局保障房报装接电时限比照相关规定缩短1/3。

3.青海电力公司制定《保障性住房业扩报装“绿色通道”管理规定》,通过现场受理、电话预约申请等方式开辟报装“绿色通道”;建立动态《保障性住房项目用电现象进度表》,将项目进展情况纳入营销信息化系统的稽查监控中,全程动态监管保障房报装接电各环节;制作《保障性住房用电服务联系卡》,方便与保障房用户的沟通联系,方便用户及时反映困难和问题。提供“针对性”服务,重点摸清游牧民定居点项目的区域分布和用电需求,采取针对性的措施,保证项目及时用电。

4.陕西地电公司完善制度,针对已送电的保障房项目,建立“一对一”专人负责机制,编制《安全风险控制手册》,确保保障房电力可靠用电;建立《保障性住房档案》,加快报装接电速度,对项目办理提供上门服务,坚持“内转外不转”,确保居民保障房项目报装接电优先办理;严格执行政府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制定相关考核机制和服务举措,通过有效渠道向社会和用户公布保障了用户的知情权;建立“局长接待日”,确保保障房用户用电诉求反馈渠道畅通,对保障房电力供应后期维护提供跟踪服务。陕西地电公司跟踪、服务保障房小区252个惠及7.5万户。已为34个小区供电,解决了1370个移民搬迁点用电问题。

华东电监局所辖区域

1、上海市和安徽省电力公司各级供电企业结合专项行动关于加强保障房相关服务的工作要求,成立了保障房供电服务组织机构,建立了保障房协调例会制度,通过跟踪协调项目进展,加快推进项目进度,有效保证了保障房供电服务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2、上海市电力公司及时成立以公司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保障房供电配套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明确各部门、各单位的职责和要求,及时研究解决保障房用电业务办理过程中的共性问题,协调处理存在的难点问题;积极与市住宅中心等政府部门沟通协调,所属各供电企业定期向当地区政府沟通汇报保障房供电配套建设情况,及时了解保障房规划布局,提前开展供电配套建设改造工作;创新服务举措,推出多项对保障房的优质、优惠服务举措:一是严格按照市物价管理部门的文件要求对保障房供电配套收费实行九折优惠,有效降低保障房建设成本,减轻低收入者和住房困难群众的负担;二是开辟报装接电服务绿色通道,全力支持保障房建设。各供电企业在营业窗口建立绿色通道,设立专窗服务保障房建设,建立保障房专档和进程卡,确保按时、保质地完成接电工作;三是进一步优化供电方案,在确保安全可靠的前提下,按照“合理、经济、适用”的原则制定保障房供电方案,优先考虑节能性低耗产品,最大限度降低工程造价,让利于民。

4、安徽省电力公司建立和省住房建设厅的常态沟通协调和对接机制,并要求所属各级供电企业保持与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第一时间掌握保障房项目计划、立项、建设等信息,提前做好电源点的规划建设等工作,协调解决供电配套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保障房界定、征占地、拆迁补偿、通道建设等难点问题,满足保障房用电的需求;各供电企业对保障房项目从业扩报装到竣工验收送电全过程开辟“绿色通道”,努力为保障房项目节省业务办理时间:一是制定保障房典型方案、加快供电方案制定、审批速度;二是建立预验收制度,多次组织对保障房电力安装的过程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竣工验收一次性通过;三是开展业务环节的并行实施,如居民一户一表安装流程提升至中检进行,节省配表及安装时间;四是实行“保障房”业务办理无公休日制度,根据政府时间节点要求,随时组织人员开展保障房业务报装服务工作,及时实施区域内供电配套电网工程建设,确保工程质量。

华中电监局所辖区域

1.华中地区三省市电力公司均高度重视保障房供电服务工作,及时组织学习传达电监会有关文件精神,成立保障房供电服务机构,对保障房供电服务中的难点和核心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明晰各部门分工及责任,全力推进保障房供电服务工作。

2.湖北省电力公司规范保障房业扩报装管理,健全组织体系,省、市、县三级公司都实行了保障房供电项目客户经理制,指定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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