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批示及要求
新雄同志7月9日在《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福建电监办省电力公司关于福建省大力实施居民用电满意工程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2〕123号)上批示: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福建电监办、省电力公司关于福建省大力实施居民用电满意工程方案意义重大。福建电监办会同福建电力公司按照电监会要求,紧紧贴近地方政府、贴近人民群众、寓监管于服务之中,从实际出发,想人民群众所想、解人民群众之忧、办人民群众所盼,将提高居民用电服务质量专项行动真正上升为群众用电满意工程,目标更为明确、内容更为实在、措施更为有力,得到了福建省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得到了社会的认可,这种做法值得充分肯定。同时也希望电监会各派出机构借鉴福建电监办的好的做法,务实而有效地将专项行动上升为群众用电满意工程,让政府满意、让人民满意。转发各派出机构参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