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监会开展居民用电服务质量专项行动以来,监管理念发生新的变化,监管为民的宗旨得到落实,监管机构及电网企业高度重视,密切协作,紧紧围绕“一个维护、四个保障、六个落实”,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根据辖区特点,有针对性制定专项行动实施工作方案,健全组织保障体系,加强制度建设,通过开展宣传发动以及“示范区”引领等多种方式,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将保障民生放在突出的位置,使老百姓得到了实惠。现初步梳理了各地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取得的成效以及采取的措施,以便相互交流学习。
华北电监局所辖区域
专项行动取得的主要成效:
1.加大配网、农网建设投入,内蒙古公司2012年配网计划投资达到33.5亿元,是2011年的2.2倍,重点解决配网过负荷、完善配网结构、进一步提高了供电能力和可靠率;河北公司2011年电网投资74亿元,同比增加35.27%。
2.冀北公司2011年农网改造累计投入 17亿元,建成6个电气化县、70个电气化乡、1320个电气化村,有效提升农网供电保障能力,完成农村“低电压”治理任务。
3.辖区内电力企业2012年一季度供电可靠率均比上年度有提升,“两率”水平显著提高。
4.北京市公司结合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共产党员服务队进社区主题活动。在全市133个社区挂牌,围绕安全用电、便捷用电、品质提升三大类15项内容开展服务。针对孤寡老人等特殊群体,制作“爱心卡”,提供24小时上门服务;天津市电力公司加强营业服务标准化建设,着力打造特色亲民服务,开展 “访百家电力客户”、“集千张满意评价卡”等特色专项活动。
5.冀北电力公司提出“打造河北最佳发展环境,树立冀北服务品牌”工作目标,明确创建“冀北一所一社区”服务模式,建立五项服务保障机制,推广“一站式”、“自助式”、“流动式”和社会化代收等新型缴费方式,实现农村地区用电交费“村村设点”。
6.冀北承德公司编制《供电参考》赠送给市领导、政府部门、媒体及广大用电客户,积极开展“社企和谐兴冀、社区光明同行”活动,全面展现企业风采,打造特色服务品牌,实现企业与用电客户的互惠双赢。
7.北京市公司同市政府签订协议,计划用三年时间改造92个老旧小区。大兴供电公司针对部分老旧居民小区供用电设备老旧、事故频发的情况,累计投资1.7亿元,完成22个老旧小区改造,惠及1.7万户居民。
8.天津市公司安排部署“城市居民转供电改造”工程,仅城南供电分公司就投入资金2000多万元,完成了20余片“转供电”改造任务,受益居民2600多户,保证居民用上了“放心电、满意电”,得到了所在区政府领导的高度赞扬。
9.北京大兴供电公司将保障性住房项目列为公司一级重点工程,纳入“绿色通道”管理,保证项目“五优先”。河北、冀北电力公司针对保障性住房用电,提出“先办后控”的方式,设置客户经理,提供全过程跟踪服务。
10.天津城南供电分公司开展配电自动化工程建设,对涉及5万余户居民的配网“低电压”进行改造。该区域的供电可靠率由之前的99.979%提高到99.995%;电压合格率由之前的99.97%提高到99.99%。
11.河北省公司创新有序用电管理机制,按照年、季、月、周和日为周期,灵活运用长期计划和临时安排,综合采用错峰、避峰、短时可中断、轮停和检修让电等措施。
12.河北省衡水桃城区供电公司开发3G抄表系统实现抄表实时稽查和故障及异常的拍照上传,有力的保证了抄表的到位率和正确率。
13.唐山供电公司制定了《居民用电据实计量及透明收费管理制度》等九项规章制度;结合《“十二五”营销服务规划》,梳理16个典型服务场景,制定《优质服务标准化工作手册》;制定供电服务品质评价办法和工作质量考核办法,定期开展明查暗访和服务品质评价分析工作。
14.内蒙古包头九原电力有限公司成立18支鸿雁电力服务队,开展进田间、进社区、进农户、进校园、进企业的“五进”活动1088次,累计发放“便民服务卡”14万份,服务手册2万份,问卷调查表1.5万份。在各个社区和乡村建设了“客户联系点”。
采取的主要措施:
1. 建立宣传联动机制,加强专项行动的宣传和新闻报道工作,从提高认识、及时报送、突出重点等7方面提出要求。
2. 在区域内开展“供电保民生,提升居民用电服务质量”宣传月活动,通过实施“五个一”活动,深化专项行动实施力度,紧密围绕主题宣传,扩大专项行动影响力。
3. 建立华北电监局供电保民生网站,借助网络平台,扩大专项行动的社会影响力。
4. 向区域内电网发布了九期专项行动工作简报,对各供电企业在专项行动中涌现出的亮点进行了摘录汇编,各供电企业的先进事迹也被刊发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青年报》、《北京青年报》《中国电力报》等主流媒体上,以点带面,深入开展专项行动。
5. 开展无电地区和无电人口调查,针对目前内蒙地区仍有无电户40530户,无电人口141855人的情况,内蒙电力公司计划投资98542万元,在2013年底通过风光互补的方式逐步实现户户通电,其中9000户需根据移民、禁牧政策解决资金问题,争取于2014 -2015年陆续通电。
6. 采取定点调查、电话咨询、入社区、入农村等多种方式开展居民用电满意度调查,共收回有效问卷2663份。从调查情况看,居民用户对供电企业服务很满意和满意占99.74%。
7. 与河北省住建厅联系,全面了解在建保障性住房和安居工程配套供电设施建设情况,共同商讨解决用电业务办理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东北电监局所辖区域
专项行动取得的主要成效:
1.各级供电企业加强领导,均成立了以公司主要负责人为组长、营销、农电等职能部门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保障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2.明确任务,制定了具体工作方案,细化了监管专项行动有关指标,明确了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
3.通过加强配电网建设改造力度,加快设备升级,提升电网供电能力及供电质量;加强内控机制建设,通过细化优化服务,加快示范点建设,提升服务水平。
4.不断加大电网改造投资力度,2012年辽宁公司,配网、农网改造投资同比分别增长41.96%和566.79%;吉林公司分别增长294%和130%;黑龙江公司2012年配电网建设投资同比增长97%。蒙东公司2012年配网建设与改造资金5.91亿元,同比增加4.44亿元;计划投入农网建设资金20亿元,同比增加2.5亿元;计划投入1.5亿元,年内解决2519户无电户8531人口的用电问题。
5.各供电企业的供电能力和供电质量进一步提升,1~4月份,各省级供电企业城市、农村地区供电可靠率和居民用户受电端电压合格率均有所提高,居民用电质量进一步提升。
6.辽宁公司不断加强抢修管理,提高故障抢修速度。一季度城市地区故障抢修到达现场平均时间同比降低26.99%;农村地区故障抢修到达现场平均时间同比降低27.36%;特殊偏远地区故障抢修到达现场平均时间同比降低7.07%。蒙东公司2012年1~4月份,供电事故抢修平均到达现场用时同比缩减了5.68分钟,平均恢复供电时间同比缩减了12分钟。
7.吉林公司成立了省、市、县三级保障性住房建设供电服务工作领导小组,下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提升供电服务工作质量实施方案》及《关于支持城市棚户区改造的实施意见》等支持性文件。2012年至今,优惠新建住宅供电配套费8.96万元,公司无偿投资保障性住房建设引起的规划红线外供配电工程建设费用3357万元。
8.辽宁公司、黑龙江公司、蒙东公司、吉林水电公司对保障性住房用电项目开展“保质量、保进度”双保行动,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办理用电申请、优先开工建设、优先安排接电。蒙东公司2012年1~4月份,保障性住房业扩报装平均接电时间同比缩减8.5天。
9.开通银行缴费、手机缴费、网上缴费、ATM自助缴费机、充值卡、GPRS购电等多种缴费方式,95598流动服务车进社区服务。在农村地区安装无线售电POS机,做到农村缴费“村村设点”,农民足不出村完成交费。
10.完善短信催费、语音催费功能,借助社区、物业、邮局、电视台等实行第三方催费,做到“不停电催费”服务。
11.科学编制有序用电方案,在专项行动措施中给予了具体部署,优先保障居民生活用电需求,做到“停机不停线”,截止目前东北区域没有出现因电力紧张拉停居民用电的情况。
采取的主要措施:
1.东北电监局迅速行动,联合三省一区供电企业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会同各省级供电企业形成了主要领导牵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职能处室齐抓共管的领导机制。
2.定目标、定责任、定任务、定进度,将专项行动每项工作内容都制订出具体措施,确保专项行动要求落到实处。
3.创办了“东北电监局开展居民用电服务质量专项行动”政府微博,实时更新专项行动信息。
4.联合三省一区省级供电企业在辽宁日报、吉林日报、内蒙古日报,刊登专项行动要求和有关指标;吉林电视台开辟专栏对省电力公司就开展居民用电服务质量监管专项行动进行了访谈。
5.三省一区省级供电企业共印刷宣传手册16万份、宣传海报1.4万张、宣传单7.8万份,放置在营业厅,散发到社区居民委、农村村镇;吉林省地方水电公司组织县供电企业在街区、街头开展宣传活动。
6.在东北区域5个省级供电企业分别选择5个居民用电服务质量示范单位,充分发挥以点带面的作用。东北电监局领导多次到5个示范单位调研督导,有效推动专项行动的开展。
7.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听取供电企业专项行动专题汇报,根据供电企业自查出的六大方面问题,深入分析研究解决影响居民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