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全国农电两率标准的有关说明
国家电监会供电监管部副主任 朱明
(2012年2月23日)
尊敬的野平副主席,各位领导,同志们:
刚才,野平副主席作了重要讲话,深入阐明了贯彻落实全国农电两率标准的重要意义,充分肯定了近些年来供电企业在努力提高农村地区供电能力和供电质量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对下一步农电工作作出部署,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野平副主席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好、落实好野平副主席的讲话,做好下一阶段农电工作。下面,我就发布全国农电两率标准有关情况做三点说明。
一、发布全国农电两率标准的必要性
众所周知,我国目前经济发展的现状是地区间和城乡间发展不均衡,西部地区和农村地区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反映在电力上,突出的表现就是农村地区和边远地区供电能力严重不足,供电可靠率和电压合格率长期严重偏低,有的地方甚至根本无法用上电,成为制约当地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改善的瓶颈。
从几年来供电监管的实际情况来看,农村地区供电能力不足、农电两率较低的现象是全国范围普遍存在的,不仅仅西部欠发达地区普遍存在,东部较发达省份的部分农村地区也存在这样的问题。每年供电检查,我们都会抽查一定比例的县级供电企业,在发现的问题中,供电能力不足、农电两率值偏低一直是较为突出的问题,造成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电网建设投入不足、网架结构不合理,管理制度不完善等。
发布全国农电两率标准,一是树立了农村供电质量的标杆,有效督促供电企业加大资金投入,完善农网结构,优化农电两率管理制度,逐步提高农村地区供电能力和供电质量;二是进一步完善了供电监管法律法规体系,为开展农电监管工作提供法规依据,更好地指导下一步农电监管工作;三是为改变我国农村地区供电水平落后现状建立法规依据和工作目标,真正将中央扶贫工作会议精神落到实处。
二、全国农电两率标准测算工作有关情况
发布全国农电两率标准,首先就要做好两率标准的测算工作。我国疆土辽阔,各地区经济社会情况差别很大,此项工作涉及到最基层、最广大地区,是一项意义重大、任务繁重的工作。为做好这项工作,2011年5月,电监会专门下发通知,要求电监会各派出机构、国家电网公司和南方电网公司在本辖区内认真组织开展农电两率标准测算工作,地方供电企业的测算工作由各派出机构负责组织开展,于2011年10月底前将测算结果上报电监会。
从各地测算的情况来看,各单位均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开展测算工作。就测算结果来看,江苏省以13家地级市为单位分别测算农电两率;浙江省将本省分为发达地区和相对欠发达地区两部分分别测算;河南省将本省分为三类地区分别测算,并详细列出三类地区所包含的各县名称;云南省将本省分为所有县级市(区)、州(市)政府所在地及重要工矿区和旅游区的I类地区和其余的II类地区分别测算,并详细列出了两类地区所含地区名称;四川省将甘孜、阿坝、凉山州地区和其他18个地级市分别进行测算;山西省对省内中央和地方供电企业辖区分别进行测算。其余省份均为统一标准的测算值,其中,西藏自治区一直以来是我们开展监管工作较为薄弱的地区,为落实中央对西藏广大人民群众的关怀,提高西藏人民的生活水平,此次我们的测算工作也涵盖了西藏电力公司所辖的9个直供直管县,西藏其他地区农电两率的测算及发布工作将在下一阶段适时开展。
在汇总各地测算结果后,我们就有关情况向国家电网公司和南方电网公司交换意见,征求两网公司建议。经研究,我们采纳了两网公司的合理建议,一是按照分省统一,标准一致的原则,将江苏、浙江、河南、云南以省为单位确定统一的农电两率指标;二是适当提高经济较为发达的江苏和山东省的农电两率指标,与北京、天津指标一致;三是考虑到福建属于沿海经济较发达地区,建议适当调高其监管指标,比照浙江确定两率指标;四是考虑到四川地域分布较广,各地区发展不均衡现状,适当降低18个地级市其居民用户端电压合格率指标,与华中地区其他省份统一。
从此次发布的全国农电两率标准来看,全国农电两率从高到低大致分为三个档次,第一档为北京、天津、上海、山东、江苏、浙江等经济发达省份,农电两率分别为99%和94%左右;第二档为华中、西北、东北及南方大部分省份,农电两率分别为97%和92%左右;第三档为四川藏区、西藏等欠发达地区以及地方供电企业辖区,两率指标相对较低,其中四川藏区和西藏供电可靠率在95%及以下,山西国际电力集团公司辖区及西藏的电压合格率标准低于90%。
总体来看,此次发布的全国农电两率标准是符合地区发展客观实际的,是实事求是的,也是有利于促进各地进一步加强农电监管和开展农电业务工作的。
三、认真做好下一阶段农电工作
此次发布全国农电两率标准,为下一阶段电力监管机构开展农电监管提供了依据,为各供电企业开展农电业务树立了目标。农电工作艰巨而繁重,电监会各派出机构,各供电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王野平副主席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全国农电两率标准为依据,认真做好下一阶段农电工作:
1、电监会各派出机构一是要紧密依靠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认真开展相关调研工作,摸清本辖区农村地区农电实际情况,研究形成下一阶段农电监管工作思路;二是制定本辖区农电两率监管工作细则,进一步完善农电监管法规体系,为更好地开展农电监管工作提供依据;三是采取集中检查和常态化监管相结合,继续推进信息化监管等多种工作模式,帮助和督促辖区内供电企业做好农电工作,切实维护农村地区广大用户合法权益。
2、各供电企业要以此次发布全国农电两率标准为契机,一是要根据本地区农村经济发展情况,制定农村地区电网建设和改造长远规划,同时,要制定完善近五年农村电网具体建设和改造的“十二五”实施计划,扎实稳步推进、规范实施;二是要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地区电网建设的资金投入,改善电网结构,优化管理制度,稳步提升农村地区供电能力和供电质量;三是要认真研究辖区内农电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并形成专报报当地电力监管机构;四是要做好信息工作,在各营业网点,特别是农村地区营业网点要公布当地农电两率标准;五是要做好农村地区故障抢修、投诉处理、停限电管理等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目前电网条件下农村地区用户的农电两率。
3、电监会各派出机构和各供电企业要按照通知要求,紧密依靠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扎实做好本辖区内无电地区和无电人口调查工作,摸清当地无电地区和无电人口现状,认真研究分析当前电力社会普遍服务工作面临的问题和困难,并提出因地制宜的解决方案,并形成相关文字材料报送电监会和所在地电力监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