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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国农电两率标准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国家电监会副主席 王野平
2012-03-27 15:40 来源: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山东省电力监管专员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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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国农电两率标准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国家电监会副主席 王野平

(2012年2月23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电视电话会议,主要目的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农村地区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全面贯彻实施全国农村地区供电可靠率和农村用户受电端电压合格率(以下简称农电两率)标准,进一步加强农电工作,提高农村电网的供电能力和供电质量,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贡献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电监会党组对贯彻两率标准、加强农电工作高度重视,吴新雄主席为本次会议做了专门的批示。刚才谭荣尧总监宣读了吴主席的批示内容,下面我再讲四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农电工作、提高农电两率的重要意义

1、加强农电工作、提高农电两率是服务民生、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保障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始终是党中央、国务院关心的首要问题,“三农”问题历年都以中央一号文件的形式向全国统一部署,解决我国农村地区民生问题是我们党和政府的一项长期政策。

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内容,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目前我国农村人口仍占全国的50%左右,农村地区仍然是我国民生问题的重点与难点。

在“十一五”规划纲要建议中,明确提出了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目标。在去年3月发布的“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更是提出,要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并完善农村发展体制,实施强农惠农政策,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电力是重要的基础产业,有了基本的电力保障,才能促进农村地区生产发展,改善农村人口生活水平,实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政策目标。农电两率是反映农村地区供电质量的主要指标,也是农村电网供电能力的具体体现,更是服务民生、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保障。

2、加强农电工作、提高农电两率是拉动增长、扩大内需、推动农村经济长远发展的重要基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东部地区比中西部地区发展更快,城市比农村经济更发达,但从发展的潜力与后劲来看,中西部地区包括广大农村市场将是未来扩大内需、拉动增长的热点。一是工业化发展,即传统农业的现代化升级,将大幅度提高我国农业的市场化程度与经济效益;二是城镇化发展,更多更广泛的小城镇建设,将大幅度改善我国农村的基本面貌与生活方式;三是电气化发展,以集约化生产的电力替代薪柴煤炭等一次能源的分散直燃,将大幅度提高我国农民的生活质量与生产效率。

而随着我国农村地区工业化、城镇化、电气化的发展,除了“有电用”的初级问题,对于电力供应的保障性也将提出更高要求。在数量方面,能源消费品种的转换、大宗建筑材料的消耗、机械化自动化的生产方式,都将显著增加用电。在质量方面,工业化、城镇化、电气化对于电能质量、电力供应可靠性以及相关供电服务,都将提出更高要求。因此,加强农电工作,不断提高农村供电可靠率与电压合格率也是推动农村经济长远发展的重要基础。

3、加强农电工作、提高农电两率是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的具体体现

建国以来我国社会经济取得长足发展,但依然存在为数不少的贫困地区与贫困人口,扶贫开发是我们党和政府的一项长期政策。去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下发《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11月,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回良玉副总理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出席全国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并分别发表重要讲话,阐述了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意义,提出了总体要求,部署了工作任务,指明了前进方向。

电力扶贫是扶贫开发的重要内容与基本保障。我国贫困地区大部分地理位置偏远、基础设施薄弱,在电力方面也大多供电能力欠缺,成为制约当地发展生产、改善生活、脱贫致富的重要因素。

提高农电两率是电力扶贫成效的重要标志。我国贫困地区两率水平长期低下,只有把农电两率提高上去,才能提高农网供电能力、改善供电质量,才能体现出电力行业对中央扶贫开发政策精神的真正落到实处。

4、加强农电工作、提高农电两率是加强供电监管,落实电力普遍服务义务的核心指标

落实电力普遍服务义务,一是贯彻中央扶贫开发工作总体目标中所要求的“农村地区生产条件有大改变”“农村人口生活条件有大改善”的具体体现;二是落实国家《扶贫开发纲要》中“2015年全面解决贫困地区无电行政村问题,大幅度减少西部偏远地区和民族地区无电人口数量;2020年全面解决无电人口用电问题”等目标的体现;三是实施《纲要》中“六到农家工程”的重要内容,即“以县为平台,统筹各类涉农资金和社会帮扶资源,集中投入,实施水、电、路、气、房和环境改善”。

实施供电监管、“监督社会普遍服务政策的实施”是国务院赋予电监会的法定职能。为贯彻中央精神、履行监管职责,电监会一是在《供电监管办法》中对农电两率提出了相关规定,并于去年组织派出机构进行了调查与测算;二是启动了保障有序用电、提高居民用电服务质量的专项监管行动,加强电力普遍服务监管,提升居民用电服务质量;三是在去年年底汇总全国情况,颁布了全国农电两率标准;四是今年1月启动了全国无电地区和无电人口有关情况调研工作。上述一系列监管行动,是从不同角度相互配合、目标一致相互结合的一个整体,而其中,提高农电两率则是加强供电监管、落实电力普遍服务义务的核心指标。

二、充分肯定各地在加强农电工作、提高农电两率方面取得的成绩

近年来,各供电企业紧紧围绕党和国家有关农村地区民生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积极履行电力社会普遍服务义务,稳步提高农村地区的供电能力和供电质量,取得了较大成绩,值得充分肯定。

1、农村地区供电能力和供电质量进一步提高

自启动第一轮农村电网改造至今,全国用于农村电网改造的总投资已达4622亿元。这些资金的投入,对于推动当地经济发展起到了极大的作用。在无电地区、经济欠发达地区,通过建设完善供电设施使无电变有电,经济社会发展迈上新的台阶。而在经济较发达的地区,通过加大农网改造的力度,则大幅度地提升了当地土地等各种资源的价值,促进和带动了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而从近几年的情况来看,电网企业高度重视农电工作,继续加大农网建设投入和改造的力度,不断完善电网结构、提高设备质量,为推动解决农电两率较低等问题做了很多工作。如国家电网公司采取综合措施,因地制宜开展了农村“低电压”综合治理工作,对1700多万农村用户的电压低问题进行了专项治理;又如2011年供电检查中发现,贵州电网公司按照“一加强三提高”的思路持续加强电网建设,尤其加大对县级电网建设投资力度,县级电网2010年建设投资达64.24亿元,建设投运35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容量185万千伏安、线路1827千米,10千伏及以下输变电容量73万千伏安、线路25099千米。

2、电力社会普遍服务工作取得新成绩

近几年来,在履行电力社会普遍服务义务方面,很多供电企业能够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帮助和扶持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地区和贫困地区发展电力事业。针对无电人口问题,国家电网公司“十一五”期间累计投入158.6亿元,解决了辖区内134.1万户、508.9万人的用电问题;南方电网公司“十一五”期间累计投入35.43亿元,共解决了辖区内206个行政村、43.76万户的用电问题。

各地也积极开展电力社会普遍服务工作,如四川省电力公司实施“连片扶贫开发”电网改造工程,对藏区开展太阳能发电工程建设,满足藏区用电需求,并开展了对藏区居民的用电常识、电力法律法规及电力安全的宣传工作;云南昆明供电局积极投入资金,采取电网延伸和太阳能发电方式,解决了36个乡镇、132个自然村、1751户共7013人的用电问题,实现无电人口全部通电。

总的来看,广大供电企业能够围绕中央扶贫开发的中心工作,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加大农村电网建设的资金投入,优化农村电网结构,完善农电两率管理制度,我国农村地区供电能力和供电质量正在逐步得到提高。

三、客观认识当前农村地区供电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农村地区供电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

1、农网供电能力不足而且缺乏长效机制

一是一些农村地区基础条件先天不足,或者一次能源匮乏,供电依赖不稳定的小水电,或者位置过于偏远用电负荷率过低,设备陈旧老化。二是一些地区农网改造仍不到位,或者满足于“有电用”的低标准,对农电两率等质量指标重视不够,或者规划不完善,没能及时跟进电力需求的增长以及负荷中心的变化。三是一些地区的农村供电还缺乏长效机制,农网建设过度依赖国家政策,缺乏对地方资金及社会多元投资的吸引力,很多地方转供电网已经难以持续经营,而且至今还没有现实可行、全国统一的国家层面的电力普遍服务标准。

对照党中央、国务院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动农村经济持续发展以及扶贫开发方面的各项政策与要求,农村供电工作还任重道远。上面这些问题,既有主观问题、也有客观问题,既有现实问题、也有历史问题,都需要我们肩负起责任,积极履行社会义务,不断提高农村供电能力与供电质量。

2、无电人口问题需要更加妥善解决

一是无电人口总体规模依然较大,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无电人口约500万,无电户数约120万户,其中,仅西藏、新疆及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四省藏区就有无电人口235.8万,占该区域总人口的10%左右。二是这些无电人口更加集中到偏远贫困社会经济基础薄弱的地区,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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