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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独立储能容量补偿咨询
2026-06-17 17:30 来源: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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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信件内容

您好,咨询独立储能:项目已完成市场注册,全/部分容量签订容量租赁协议对外出租,租赁出去的容量,项目主体是否仍可按全容量申领山东市场化容量补偿?租赁备案会不会剔除对应容量、取消补偿资格?

提交时间:2026-06-04 17:36

二、信件回复

您好,依据2026年4月修订的《山东电力市场规则  (试行)》(鲁监能市场规〔2026〕27号)相关规定,独立储能容量补偿获取不受租赁行为影响,具体按照规则要求执行。

回复部门: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

回复时间:2026-06-09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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