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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发电接网工程回购问题咨询
2025-06-17 23:35 来源: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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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信件内容

五莲新能环保发电有限公司2016年建设的五莲垃圾发电项目接网工程由企业自筹资金建设,请问电网企业是否能够回购,如果电网可以回购相关事项怎样办理。

提交时间:2025-06-11 15:31

二、信件回复

回购工程需满足的基本条件如下:

1.电源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各级政府发展规划,电源项目应为已列入政府能源主管部门批准的专项规划或已纳入省级及以上政府能源主管部门年度实施方案的项目。

2.电源项目应取得政府核准(备案)文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环评批复和验收文件,以及按国家和行业规定应取得的其他支持性文件。

3.电源送出工程应取得核准文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环评、水保批复和验收文件,以及按国家和行业规定应取得的其他支持性文件。

具体回购流程建议与当地电网企业对接,电网企业有相应业务的明白纸。

回复部门: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

回复时间:2025-06-15 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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