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件内容
分布式光伏发电容配比有没有具体规定?
分布式光伏发电容配比有没有具体规定?办理分布式光伏过户或者更名,是否需要先变更备案才能办理?
提交时间:2025-11-04 18:12:43
二、信件回复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五条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投资主体应当按照备案信息进行建设,不得自行变更项目备案信息的重要事项。项目备案后,项目法人发生变化,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内容发生重大变更,或者放弃项目建设的,项目投资主体应当及时告知备案机关并修改相关信息。”备案信息的重要事项发生变化时,项目投资主体应当及时告知备案机关并修改相关信息。
“第三十一条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应当科学合理确定容配比,交流侧容量不得大于备案容量”,一般情况下应在1.0-1.2之间为宜。
回复部门: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
回复时间:2025-11-08 17:4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