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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请未持续保持许可条件企业立即整改的公告
2024-05-09 17:54 来源: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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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许可条件保持常态化监管的通知(资质函〔2024〕6号)》要求,我办通过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对各企业人员情况进行常态化监管,部分企业人员不满足相应许可等级要求。我办通过发送系统提示短信、下发《监管整改通知书》、EMS邮寄等方式送达整改通知,现公告送达,请有关企业于30日内整改完成。逾期未整改到位的企业,我办将根据实际具有的条件,重新核定许可证类别和等级,不满足最低许可等级条件的,按规定办理许可证注销手续。

附件:未持续保持许可条件企业名单.xlsx

山东能源监管办

2024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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