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山东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各有关发电企业、售电企业、电力用户: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山东省关于电力体制改革的精神及相关工作要求,促进电力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对现货市场不间断结算试运行工作的要求和山东省电力市场结算试运行情况,现对《山东省电力现货市场交易规则(试行)》《山东省电力中长期市场交易规则(试行)》《山东省电力零售市场交易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三个市场交易规则)有关现货市场申报、市场结算、供热机组运行方式、零售套餐等条款进行修订。
现将三个市场交易规则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报告我们。
附件:
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能源局
2020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