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电力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有关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全省燃煤机组脱硫脱硝除尘环保改造安全监管,扎实推进“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隐患排查治理等重点工作,4月14日至18日,山东能源监管办针对辖区内处在脱硫脱硝除尘改造施工高峰期的6家重点单位(项目)进行了安全生产专项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督查范围为2014年第一阶段全省电力企业燃煤机组环保改造工程项目。督查重点主要包括国家能源局、山东能源监管办关于加强脱硫脱硝除尘环保改造安全管理工作要求在各电力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和项目现场的落实情况;各单位在加强燃煤机组脱硫脱硝除尘环保改造工程安全管理工作、分析预判工程项目存在的安全风险、制定落实确保工程施工安全的具体措施的情况。工程承包、安全投入、施工机械、人员培训等影响工程施工安全的重要环节、重点领域的隐患排查、风险预控工作开展情况;工程现场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执行、安全防护、安全文明施工等常规安全工作要求的落实情况等。
督查工作部署以来,各电力企业认真按照我办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编制了检查计划,围绕环保改造工程施工中的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共查出各类问题和安全隐患370多项,并将问题逐一分解,落实到部门和具体责任人,集中进行整改。目前已完成整改闭环。
在各电力企业自查的基础上,我办组织有关工作人员和专家,组成2个检查组,重点督查处在脱硫脱硝除尘改造施工高峰期的华能白杨河发电有限公司、华电潍坊发电有限公司、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华电国际邹县发电有限公司、国电菏泽发电有限公司、国电石横发电有限公司6家发电企业。督查组检查重点包括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施工现场4个层面内容,检查共发现各类问题135余项,召开督查工作总结会6次,部署受检单位开展整改、反馈工作。
二、督查评价
从督查情况看,山东省脱硫脱硝除尘改造施工安全管理总体情况良好,各相关单位重视所属区域环保设施改造工程检查工作,能够按照国家能源局、山东能源监管办有关工作部署,深入细致开展自查工作,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基本能够履行各自的安全责任,安全监督管理基本到位,施工安全基本能够实现可控、在控。
(一)安全管理体系基本健全,安全规章制度较为完善
各建设单位及所辖各参建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体系和保障体系基本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基本完备,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良好。成立了由业主、监理、施工等单位组成的安全管理体系,定期召开会议,定期检查、分析工程项目施工的安全状况和薄弱环节,提出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全面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促进工程各方协调沟通。参建各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制定和落实工程安全管理制度,使工程安全有了制度保证。如:华能白杨河发电有限公司针对工程项目特点编制了安全管理制度,现场设置工程质量安全宣传牌和安全警示标志;华电潍坊发电有限公司针对工程项目特点成立了安全管理机构,健全安全管理网络,明确各相关部门、专业安全管理责任,定期组织施工单位开展安全检查。
(二)扎实开展安全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
通过开展本次专项检查工作,各单位不断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加大安全投入,提高了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水平。如: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加强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范施工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现场违章现象明显减少。国电石横发电有限公司将常见的习惯性违章、事故案例以图片、漫画的形式张贴于施工区域,对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监督管理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华电国际邹县发电有限公司针对典型施工安全通病,专门制作图例警示牌放置现场,使施工人员随时查看和纠正,防患于未然。
(三)坚持多措并举,扎实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检查
各单位高度重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采取多种方式开
展隐患排查治理和反违章专项检查,及时处理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章现象和突出隐患,进一步提高了企业的事故防范能力。华电国际邹县发电厂以预防坍塌、高空坠落、机械伤害等事故为重点,加强了对安全生产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个人资质的检查,加强了对现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和处罚,加强了施工用电、施工脚手架、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和现场隐患排查,对突出的问题和安全隐患通过召开专题会、具体分析原因,落实整改措施,降低事故发生的几率,保障工程建设安全平稳推进。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本次现场督查情况看,各受检单位在安全基础管理、安全投入、应急管理、消防和用电安全以及现场“反三违”管控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问题见附件),应引起各企业的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并切实加以解决。
(一)个别业主单位对重要安全文件和工作部署执行不到位
部分工程项目参建企业对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燃煤机组脱硫脱硝安全监督管理的通知》(国能综安全〔2013〕296号)和《关于近期六起燃煤机组脱硫脱硝系统人身伤亡事故的通报》(国能综安全〔2013〕511号)等重要文件和工作部署贯彻落实不到位,企业安全管理同上级要求存在脱节现象。一是没有将相关文件和工作要求及时传递到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二是相关领导在工程安全例会上布置的安全工作中,缺少对相关工作开展的具体部署和要求。三是施工单位安全活动记录中缺少对相关工作的落实内容。
(二)个别环保设施改造项目安全基础不牢固,安全责任落实和制度执行不到位
从检查情况看,虽然各单位安全管理制度基本健全,但部分工程项目安全责任落实存在缺位现象,安全监督体系和安全保证体系不能协调运转,安全规章制度未完全落实到位。主要体现在:一是安全管理体系不健全,安全责任不落实,个别业主单位未成立环保改造工程安全管理机构,未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和安全管理协议。二是安全隐患整改闭环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在隐患整改验收、检查跟踪等环节没有做到闭环管。三是个别施工单位未编制有针对性的现场应急处置方案,未准备应急物资,未公示应急救援联系方式和联系人,无演练计划,未进行演练,无记录。四是个别施工单位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直接套用民用建筑项目的措施,制定的安全管理措施针对性不强,安全交底和安全作业票制度执行流于形式、安全风险意识淡薄、对事故危害和后果认识不足。五是对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没有结合工程实际开展,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对违章行为未按“四不放过”原则采取防范措施和开展警示教育。
(三)个别环保改造工程项目安全投入不足,给施工安全带来隐患
通过检查发现,个别建设单位未按照《电力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电监安全[2007]38号)有关规定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提出明确要求,未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施工单位为完成利润任务,挤压安全费用,不能够做到足额投入。例如:施工单位编制的安全生产投入季度报表时间与实际开工日期不一致,投入报表过于简单,安全投入实际支出明显有“造假”嫌疑,由于安全投入不足,致使安全措施不到位,安全隐患不可避免,给现场施工安全带来威胁。
(四)个别监理单位监理职责不清,存在不规范监理现象
检查中发现,个别环保技改工程项目业主(建设单位)和监理同属一家公司,不能独立履行监理职责;其他项目中业主和监理虽然不属一家公司,但是个别业主单位对现场施工安全管理方面存在投机侥幸心理。工程开工后迟迟不见监理单位及所属人员到位,现场管理人员存在人员不足的现象,导致监理职责不能落实,如环保改造工程重要、危险、特殊作业旁站监理的相关记录及安全检查、整改等职责未能履行。
(五)个别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薄弱,现场存在较多安全隐患
个别施工单位对安全管理重视不够,在安全管理、安全措施落实等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一是施工资质审查不严,存在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营业执照未年审,以及现场负责人、安全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无证或证件失效等问题。二是施工现场存在装置性违章现象。例如:脚手架无剪刀撑、扫地杆、立杆根部未垫板、架板未满铺和绑扎,平台通道栏杆缺少有效防护,起重作业吊钩缺防脱落装置等问题。三是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隐患较多,例如:临时用电箱未加锁、未做到一机一闸一保护,缺乏电源走向标识,漏电保护器配置不全或损坏,电焊线裸露未包扎,接地线不齐全或压接不规范等。四是现场安全防护措施落实不到位,例如:高处作业无水平安全绳和防护栏杆(或部分栏杆搭设不规范)、作业人员使用不合格的安全带、高空平台堆放材料不符合消防规定等。五是施工人员习惯性违章时有发生,例如:不系安全带、安全帽或佩戴使用不规范等。
四、整改意见
(一)加强对国家能源局、省安委会电力建设施工安全有关规章、文件和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力度
电力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电力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等安全规章、文件和全省关于“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的各项部署,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制度和工作机制,着力抓好落实,加强执行力度,形成从上到下环环相扣、互相监督的工作氛围。要以此次专项检查工作为契机,不断充实自查内容,扩大自查范围,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并举一反三,实现“自查、整改、提高”的良性循环,建立电力建设施工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二)切实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提高安全文明施工水平
各单位要针对不同建设阶段的特点、难点和关键点,有针对性地做好现场管理工作。业主和监理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施工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各项规定,认真做好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生产工作。要认真做好施工安全措施交底和危险点预控工作,要将“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工作与日常工作相结合,实现常态化管理,不断加大安全投入,按标准配备现场安全设施,消除装置性违章,改善劳动保护和作业环境。对反复出现的违章行为和安全隐患要严加考核,并深入研究,找出问题根源,制定整改措施,不断提高施工现场文明生产水平。
(三)合理配置施工资源,做好对工程项目全过程的监督与管理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施工管理、技术、劳力、机械等施工资源不足问题,加强管理和技术人员培训,合理调配人员、机械,加大设备保养力度,已到使用年限的设备要坚决淘汰。要进一步完善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切实做好施工技术方案的编制、审查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要加强外包队伍人员及租赁设备的安全管理,严格劳务分包队伍的资质审查和日常管理,严禁非法转包和以包代管。加强大型机械和特种设备质量检验合格证审查,切实落实特种设备日常检查制度,完善安装、拆卸安全审查流程,加强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管理,严格持证上岗,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四)监理单位应进一步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为施工安全创造条件,严把工程安全质量关
建设单位要进一步充实工程项目监理人员,提高监理水平,针对不同的现场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监理方案,健全监理制度,保持监理人员的基本稳定,保证监理工作的连续性。监理单位应当切实负起工程安全的监理职责,严格落实环保改造工程重要、危险、特殊作业旁站监理的相关记录及安全检查、整改等职责,发现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严重失控,施工安全没有保证时,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严把工程安全质量关。
(五)以迎峰度夏为重点,制定完善各类事故预案,不断强化电力应急管理工作
迎峰度夏和汛期即将到来,各单位要结合当前季节特点和工程实际,进一步健全应急管理体系,做好防汛、防雷、防暴雨、防台风、防地质灾害等各项工作,完善预警机制,细化应急措施,提高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要结合环保改造项目特点,进行危险源与风险分析,制定完善各类专项预案,积极开展应急演练,做好应急预案的全员教育、培训工作,真正将应急预案转化为实际的应急处置能力,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对此次检查发现的问题,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举一反三,认真组织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周密的计划和监控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时限、措施和资金,严格闭环管理,确保隐患及时消除。请各单位将整改情况于5月30日前报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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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