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电力企业:
按照省政府的部署,为扎实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山东能源监管办制定了《全省电力行业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4年4月23日
全省电力行业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方案
根据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3月31日省政府安委会全体(扩大)会议的部署,山东能源监管办确定自4月上旬至7月上旬,在全省电力行业组织开展全省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主要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动员各电力企业和有关单位,深刻吸取近期省内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力度,对电力生产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企业严防死守、铁腕整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第二季度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攻坚领域
全省所有电力企业。重点对脱硫脱硝改造、电力施工、电网安全风险管控、电力设施消防、电力行业反恐、发电运行可靠性、电力人身伤亡事故防范等领域实施攻坚,对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问题进行重点攻坚。
三、督导机构
山东能源监管办成立电力行业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督导组,对全省电力行业进行不间断的督导,推进百日攻坚行动的开展。
组 长:郑玉平 山东能源监管办专员
副组长:付海波 山东能源监管办副专员
成 员:孙永成 山东能源监管办综合处处长
徐连科 山东能源监管办市场监管处处长
张德英 山东能源监管办行业监管处处长
卢延国 山东能源监管办稽查处处长
刘继武 山东能源监管办电力安全监管处副处长(联络员)
缪 童 山东能源监管办电力安全监管处副处长
李文东 山东能源监管办电力安全监管处
四、重点工作
(一)开展全省燃煤机组环保改造工程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全省燃煤机组脱硫、脱硝、除尘改造工程点多面广、安全风险较大的实际,以环保改造工程项目安全责任落实为重点,集中力量,突出重点,全面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堵塞安全漏洞。统一制定检查大纲,采取企业自查、重点督查等多种形式,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开展安全检查,全面覆盖全省在建的脱硫、脱硝、除尘改造工程,通过安全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加强施工安全监管,对脱硫、脱硝、除尘改造工程进行建档管理,加强对施工高峰期的现场督查,重点抓好施工现场安全风险管控,促进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责任的落实,完善施工安全管理体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环保改造工程安全事故发生。
(二)加强电力建设施工安全监管。认真贯彻《电力建设工程现场安全督查规范》,组织开展全省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现场检查,重点抓好电力建设领域预防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和模板支撑体系坍塌、高空坠落、机械伤害事故专项整治工作,强化安全技术措施保障。加强电力建设施工安全执法,加大对无证施工、超资质承揽工程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外包队伍人员及租赁设备的安全管理,严格劳务分包队伍的资质审查和日常管理,严禁非法转包和以包代管。加强大型机械和特种设备质量检验合格证审查,切实落实特种设备日常检查制度,完善安装、拆卸安全审查流程,加强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管理,严格持证上岗。严格电力建设施工备案制度,全面掌握电力建设项目信息。
(三)深入开展电网安全风险分析及脆弱性评估试点工作。以防范电网大面积停电为重点,从结构风险、技术风险、设备风险等方面,深入分析当前山东电力系统安全状况,评估系统运行中的不确定性因素,建立风险指标体系,通过定性、定量的指标评估电力系统风险水平,根据评估结果落实有效措施,控制风险,防范事故,进一步完善电力安全监管体系和应急体系。各级电网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电网安全风险管控暂行规定》,从风险识别、风险分级、风险监控等环节,加强电网安全风险全过程闭环管控,针对电网结构特点和银东直流输电通道、局部薄弱电网等关键环节,加强调度运行监管,优化运行方式,严肃调度纪律,抓好电网改造,落实反事故措施,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
(四)加强电力设施设备消防安全管理。深刻吸取近期电力设施设备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落实电力消防管理责任,对电力生产重点防火部位、重要设施实行严防严控,不间断地进行消防检查,全面查找整改火灾隐患。加强消防器材检查配备和消防队伍建设,提高装备水平和火灾处置能力,完善消防预案,加强消防培训和演练,加强与地方消防部门的联动,一旦发生火灾,迅速启动预案,实施有效扑救。开展电力设备设施消防安全课题研究,对各类电力企业设备、设施消防安全管理情况进行全面调研,掌握电力设备设施消防安全管理现状,找准电力设备设施消防管理的薄弱环节,提出关于加强电力火灾事故防范的措施和建议,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消防安全管理,积极防范和有效应对火灾事故,保障人身、设备和系统安全。
(五)开展电力行业反恐怖防范专项检查。贯彻落实《电力行业反恐怖防范标准(试行)》和《电力设施治安风险等级和安全防范要求》,由能源监管机构和省公安部门联合开展电力行业反恐怖防范专项检查,全面检查各企业反恐怖防范标准现场执行情况,发现问题下达整改指令,跟踪企业整改落实到位,通过检查工作指导和督促电力企业明确重点防护目标,实行分类报备,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做好反恐怖防范工作,进一步提高电力企业反恐怖和治安防范能力,切实保障电力设施安全运行。
(六)加强发电运行安全监督管理。加大对电厂氨区、氢站、油库、贮灰场等危险源的安全管控力度,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规程规范和应急预案,做好危险源监测、检查和防范等工作,防范重大危险源引发的电力事故。以300兆瓦以下机组、老旧设备为重点,加强发电运行可靠性监督管理。各发电企业要针对前几年在设备治理方面历史欠账较多的情况,有针对性的加大安全投入,加强老机组的检修、维护、消缺、技改等工作,提高老旧设备健康水平和运行可靠性,防止带病运行。加强脱硫、脱硝设备安全运行管理,防范因脱硫、脱硝系统故障造成的停机。抓好厂内交通安全管理,对厂内机动车辆维修及保养状况、驾驶员持证情况、培训情况、厂区道路状况、交通警示标志等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排查,消除隐患和薄弱环节,防范厂内交通安全事故发生。
(七)扎实开展电力迎峰度夏、防汛及资质检查活动。结合电力迎峰度夏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提前开展检查活动,重点检查迎峰度夏准备情况、电网优化调度措施、电力负荷预测和需求侧管理等工作落实情况、重要发、输、变电设备的检修、维护情况、防汛工作落实情况、电力防汛物资的配备和管理情况等,狠抓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要部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确保夏季汛期全省电力安全稳定运行和可靠供应。按照省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资质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鲁政办发明电〔2014〕22号)要求,结合迎峰度夏及防汛检查,按照“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深入开展电力行业安全生产资质检查活动,严厉打击各类无证生产、经营、建设等非法违法行为。
(八)强化电力人身伤亡事故防范。针对近期省内接连发生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的情况,督促各单位加强对重点部位、重点岗位、重要设施的安全管理,开展电力行业反违章专项行动,严格按照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进行现场作业,重点查处作业性违章和装置性违章现象,规范现场安全行为。加强员工的安全生产应急知识及技能的培训,使员工了解作业场所危险源分布情况和可能造成人身伤亡的危险因素,熟悉相关应急预案内容,掌握逃生、自救、互救方法,不经过安全培训和不掌握应急技能的职工坚决不能上岗。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制定针对性强、操作性强的应急预案,明确事故应急处置程序,严禁盲目施救,防止因施救不当导致伤亡扩大。督促企业根据作业场所的实际情况,为职工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及检测仪器,确保人身安全。
五、工作要求
(一)搞好发动部署。组织开展百日攻坚行动,是推动当前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举措。各电力企业要讲政治、顾大局,充分认识开展这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层层进行动员部署,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坚决打好这次百日攻坚战。
(二)制定实施方案。各电力企业要根据本方案,针对本系统、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具体的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细化措施,落实责任,提出严格的工作要求。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华能、华电、国电、大唐山东公司要将本单位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于4月30日前报我办
(三)加大督导力度。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华能、华电、国电、大唐山东公司要成立督导组,对本系统进行不间断的督导,推进百日攻坚行动的开展。对重点企业和重点部位,各大公司要组织专家进行蹲点督导,确保万无一失。各单位要将督导组的带队领导及联络员名单,于4月30前报我办。
(四)建立宣传引导制度。各单位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及时报道百日攻坚行动的进展情况、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对存在的问题要加大曝光力度,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百日攻坚行动期间,我办将及时报道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宣传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百日攻坚行动信息工作,畅通信息渠道,及时向我办报送相关工作信息,加强学习交流,推动百日攻坚行动的顺利进行。
联 系 人:李文东
联系电话:0531-67800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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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