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一些行业领域、地方相继发生多起重特大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国务院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省政府相继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区、各行业在6月初至9月底集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按照上级有关部署,结合全省电力企业实际和我办前期工作部署,现将开展全省电力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落实电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和标准,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施工、生产经营行为,全面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加强安全基础建设,增强电力职工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电力事故的发生。
二、检查重点
(一)电力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企业安全生产监督体系和保障体系建设情况,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标准化建设、科技支撑、事故问责及安全培训等基础工作开展情况。
(二)“打非治违”行动开展情况。国务院“打非治违”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打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生产行为治理纠正情况,电网安全风险管控、防范电力人身伤亡事故、燃气发电机组运行安全、电力行业反违章等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三)迎峰度夏及防洪度汛安全工作情况。2013年电力迎峰度夏工作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电网企业主干电网输电线路和重要变电站安全运行情况,夏季大负荷情况下电网运行方式安排和落实情况,发电企业设备设施可靠运行情况,主要设备和厂房防洪度汛工作开展情况,水电站大坝、贮灰场防洪度汛工作开展情况。
(四)电力建设施工安全和地质灾害防范工作开展情况。电力工程建设领域预防起重机械、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落实防坠落、物体打击、火灾、倒塌等措施情况,施工工期管理和安全投入情况,施工企业资质审查情况,营房驻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开展情况,防范地质灾害管理制度和技术措施落实情况。
(五)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情况。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工作情况,隐患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落实情况。电力企业液氨、油区、氢站等重大危险源评估和监控工作情况,重大危险源防火防漏防爆等安全管理和技术措施落实情况。电力企业锅炉、压力容器、电梯、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检验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六)电力突发事件应急准备情况。自然灾害监测预警机制建立情况,电力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企业与政府应急协调联动情况,防汛物资准备情况,应急抢修队伍情况。
三、检查范围及时间安排
检查范围包括主业、辅业单位在内的所有电力生产经营单位和电力建设工程项目。
检查采取以企业自查为主,山东电监办督查的方式进行。共分三个阶段:
自查阶段(6月-7月底):电力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自查要从基层做起,检查工作要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要对本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请各电力企业于8月1日前将自查评估报告报山东电监办。
督查阶段(8月):山东电监办将按照省政府、国家能源局有关安排,组成督查组,对部分重点企业、要害部位、关键环节采取明察暗访、抽查互查等方式开展督查工作。对检查中的问题现场提出处理意见,发现重大隐患挂牌督办、限期整改。
总结阶段(9月):各电力企业要对本单位检查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尤其要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抓好整改落实,不断强化安全基础工作。山东电监办将在各单位自查和督查工作基础上,对大检查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价,并上报省政府和国家能源局。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安全大检查工作,按照本通知的安排部署迅速落实到每个基层单位,按照“全覆盖、零容忍、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全面细致开展自查工作,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以检查促整改,促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水平的全面提升。
(二)当前正值电力行业迎峰度夏和防洪防汛的关键时期,各单位要结合电力安全生产季节特点,突出对迎峰度夏和防汛工作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管理薄弱的重点企业的检查,从源头上整治各类隐患,切实解决工程设计、建设施工、生产运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确保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
(三)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 q
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暂时不能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限期整改、跟踪落实,重大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对检查走过场、不能发现隐患或对发现的隐患整改不及时、不到位而导致事故发生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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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