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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全省电力迎峰度夏及防汛和贮灰场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2013-05-07 14:47 来源: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山东省电力监管专员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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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电力企业:

为深入推动全省电力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提升年活动,切实抓好迎峰度夏及汛期电力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省电力安全稳定运行和可靠供应,根据电监会、省政府关于电力迎峰度夏及防汛有关工作部署和电监会《关于开展部分燃煤发电厂贮灰场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办安全函[2013]151号)要求,定于5月中旬至6月下旬组织开展全省电力迎峰度夏及防汛和贮灰场安全检查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重点

本次检查将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执行情况、迎峰度夏及防汛工作准备情况、燃煤发电厂贮灰场安全管理及运行情况相结合,检查重点如下:

(一)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执行情况

1、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要求和鲁电监安全〔2013〕48号、49号要求,结合企业工作实际,开展电力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提升年活动、防范电力生产和建设施工人身伤亡事故、电网安全风险管控专项行动等工作情况。

2、按照鲁电监安全〔2013〕50号、51号关于开展电力工控信息安全专项监管、燃气发电机组运行安全专项监管有关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情况。

3、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落实情况;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标准贯彻执行情况;安全生产监督、保证体系建立和职责履行情况。

4、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情况;“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达标创建工作情况;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计划执行情况。

(二)迎峰度夏及防汛工作准备情况

1、电力迎峰度夏方案制定、准备工作开展情况;电网企业落实电网优化调度措施,开展电力负荷预测和需求侧管理等工作情况;发电企业安排生产运行计划、执行调度命令等情况。

2、电网主要输、变电设施和发电厂主机设备、特种设备的安全状况;重要发、输、变电设备的检修、维护情况;发电企业燃料储备和调运措施的落实情况。

3、电力企业防汛应急抢险队伍建立情况,防汛、防范自然灾害各项工作的准备情况;电力防汛物资的配备和管理情况;变电站、储煤厂、水源地等设施除险加固和防汛措施的落实情况。

4、安全风险预测和管控情况;应急预案编制及应急演练情况,特别是电网大面积停电、电厂黑启动、防汛等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

5、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和事故报告制度建立、执行情况。

(三)贮灰场安全管理及运行情况

1、落实《燃煤发电厂贮灰场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电监安全[2013]3号)工作开展情况。

2、发电企业贮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规章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贮灰场安全投入情况、安全管理机构建立及履职情况、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情况;贮灰场安全巡视检查和日常维护、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3、发电企业委托他方承担贮灰场运行管理的,双方安全管理协议签订及双方责任落实情况。

4、贮灰场坝体观测设施运行情况,坝体位移、坝体沉降、坝体浸润线埋深及其出溢点变化情况;贮灰场水位和干滩长度变化情况;贮灰场排洪设施运行情况;已停用排水竖井等设备设施安全情况;灰水回收系统工作情况。

5、贮灰场安全管理范围内是否存在爆破、打井、采石、采矿、取土等危及贮灰场安全的情况;山谷型灰场坝体下游安全管理范围内人口居住及建筑设施情况。

6、贮灰场安全评估情况。

二、实施步骤

本次检查工作分为自查、抽查和总结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阶段:5月中旬到6月10日。各电力企业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按照本次检查的重点要求,对本单位安全管理情况、有关活动组织开展情况、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情况等进行全面自查,于6月10日前形成自查整改报告,以电子文档报山东电监办。

(二)抽查阶段:6月11日到28日。结合企业自查情况,山东电监办组织有关人员和专家组成检查组,对有关电力企业进行重点抽查(抽查通知另行下发)。

(三)总结阶段:6月29日到7月12日。各电力企业要及时回顾总结工作开展及问题整改情况,形成总结报告,报送山东电监办。山东电监办将结合企业自查及检查组抽查情况,在全省电力企业印发检查工作通报,并报上级有关部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电力企业要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细化方案,周密部署,逐级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切实做到整改方案、责任、时限、措施和资金“五落实”,堵塞安全漏洞,杜绝各类事故。

(二)做到统筹兼顾。要将本次检查工作与本单位工作实际相结合,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反违章专项行动、防范电力生产及建设施工人身伤亡事故专项行动等活动相结合,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切实提高安全保障能力。

(三)突出检查重点。要高度重视迎峰度夏期间用电负荷高,燃煤供应偏紧,施工现场高温,汛期暴雨雷电天气多发等对电力安全生产带来的不利影响,紧紧抓住安全生产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及时研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迎峰度夏及汛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四)认真总结经验。各单位要全面总结安全检查工作情况,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的对策和措施,全面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山东电监办联系人:耿大雷

电 话:0531-67800575

传 真:0531-67800756

邮 箱:gengdalei@serc.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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