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电力企业:
为加强对新修订颁布的《电力(业)安全工作规程》(国家标准)的宣贯学习,进一步丰富“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增强电力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现就开展《电力(业)安全工作规程》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安排
本次培训分两期进行,每期培训时间1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第一期,2012年6月27日(星期三),参加人员: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各市、县级供电公司分管领导和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
第二期,2012年6月29日(星期五),参加人员: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华电国际山东分公司、国电山东电力有限公司、大唐山东发电有限公司、山东电力工程咨询院有限公司、山东核电有限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各统调发电企业、新能源发电企业分管领导和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具体名单附后)。
二、培训地点
济南丽山大厦(济南市市中区纬二路8号)四楼会议室
三、培训内容
(一)《GB26164.1-2010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第1部分:热力和机械》;
(二)《GB26860-2011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
(三)《GB26859-2011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电力线路部分》;
(四)《GB26861-2011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高压试验室部分》。
四、有关事项
(一)参加第一期(6月27日)培训的同志请于6月26日下午报到;参加第二期(6月29日)培训的同志请于6月28日下午报到。食宿及相关费用自理。
(二)请各有关单位将参加第一期培训同志名单于6月25(星期一)下午下班前,参加第二期培训的同志名单于6月27日(星期三)下午下班前报山东电监办。
联系人:
王怀海 电话:0531-67800956 13605406845 传真:0531-67807817
张晓艳 电话:0531-67807869 18765415034 传真:0531-67800756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九日
附件1:报名回执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