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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省电力行业“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活动的通知
2012-05-03 14:46 来源: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山东省电力监管专员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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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华电国际山东分公司,国电山东电力有限公司,大唐山东发电有限公司,有关电力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部署,进一步加强电力安全监督管理,做好2012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保障全省电力安全稳定运行和可靠供应,根据电监会《关于电力行业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和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活动的部署要求,现就开展全省电力行业“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以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活动及四次重点行动为载体,以强化安全责任落实、基层基础建设、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监管执法和安全文化建设为主要措施,努力保持全省电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不断提高安全生产工作水平,为全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安全可靠的电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遏制较大以上电力生产、基建人身伤亡事故;杜绝重大以上电力生产人身伤亡责任事故、杜绝造成电网大面积停电的重大以上电力安全事故;防止较大电厂供热事故、设备严重损坏事故和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事故,维护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确保党的十八大和省十次党代会期间电力可靠供应。

三、开展四次重点行动

针对全年各个时段的事故发生规律和安全生产特点,确定开展“四次重点行动”,突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活动重点,有针对性的强化监管,排查隐患,超前预防,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各电力企业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各阶段的措施和实施方案,一个阶段一个阶段的抓好工作落实。第一次重点行动(第一季度),开展“两节、两会”保电重点行动。第二次重点行动(第二季度),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重点行动。以《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贯彻、应急预案编制和备案、安全文化建设等为重点,组织专家深入基层企业、车间、班组开展安全督导检查,提高基层安全法制意识和安全生产能力。结合第11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面向基层、贴近实际、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电力安全管理专题培训、安全知识竞赛和“应急演练周”等活动,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第三次重点行动(第三季度),开展电力“迎峰度夏”及防汛重点行动。针对夏季和汛期高温、台风、暴雨、雷电等自然灾害频发的特点,认真制定迎峰度夏方案,优化电网运行方式,加强对重要发、输、变电设备的巡视和维护,落实防汛、防雷、防高温等各项措施,提高设备健康水平和电网输送能力。结合电监会深入开展电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有关部署,开展迎峰度夏及防汛安全大检查,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消除安全生产薄弱环节,确保夏季负荷高峰期间电力可靠供应。第四次重点行动(第四季度),开展冬季电力安全重点行动。针对冬季低温天气和雨、雾、冰、雪天气多发的特点,以电网主要输、变电设施和发电厂主机设备、特种设备、供热设施安全为重点,开展冬季安全大检查,认真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落实防火、防爆、防寒、防冰雪灾害、防冻裂泄漏、防交通事故等安全措施,确保冬季大负荷期间供电供暖安全。

四、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

1、认真贯彻《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电力企业要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培训手段,深入开展条例的宣贯工作,重点加大对基层车间、班组的宣贯培训力度,使每个基层员工都能熟知条例,把握条例的实质和内涵,并在实际工作中严格遵守,把条例的各项规定和要求真正落到实处。要对照条例,进一步修订完善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理顺事故报告和应急处置等各项工作关系,建立与条例相适应的安全管理体系。要切实加强事故报告工作,严格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和条例的规定,向我办、安监部门以及相关部门及时、准确报告事故的真实情况,妥善保护事故现场和保存相关资料,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坚决杜绝迟报、漏报或者瞒报、谎报事故行为。

2、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健全完善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有效的责任落实机制,确保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和监督体系正常运转。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第一责任人在制度建设、安全投入、隐患治理、应急救援等方面的职责,重大问题要亲自过问,重大措施要亲自督查落实到位。分管领导要各负其责,抓好落实。要建立安全责任落实和问责机制,层层分解安全生产目标,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使每个层级、每个岗位都有明确的安全职责、目标和任务,每个职工都清楚自己在安全生产中的地位和作用,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杜绝违章违规行为的发生,从根本上保证安全生产。

3、深化车间、班组安全建设。各电力企业要把车间、班组建设作为安全管理的关键环节,切实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措施落实到生产一线,发挥车间、班组的前沿阵地作用,筑牢安全生产第一道防线。要积极开展“全省电力安全生产先进车间、班组”创建活动,把创建工作作为强化安全基层基础工作的重要抓手,通过树立典型,推广经验,带动基层安全生产整体水平的提高。要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员工的安全培训,开展形式多样的车间、班组安全教育和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使基层员工熟练掌握安全生产技能,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要激励和引导基层车间、班组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实践和技术革新,鼓励基层员工为安全生产工作出谋划策,形成浓厚的、全员参与的安全生产氛围。

4、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要严格执行电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程标准,切实抓好对重点部位、重要设施的巡检和排查,加强对重要设备和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测,把生产现场的安全检查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深入排查整治设备设施、劳动环境和生产作业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严肃查处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要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隐患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加强整改监控,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要切实做好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每月5日前报送上月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每季度结束后5日内报送上季度隐患排查治理总结材料,形成常态机制,保证统计数据上报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5、巩固和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各电力企业要在巩固现有安全标准化创建成果的基础上,切实做好与国家电力安全标准化工作的对接,抓好《关于深入开展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文件的贯彻落实,认真对照新标准改进和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提升我省安全标准化创建水平。完成二级标准化创建的企业要积极争创国家一级安全标准化企业,争取年内全省10家以上企业完成一级标准化创建;三级标准化企业力争30%以上达到二级标准;尚未达标的企业,尤其是地方中小发电企业,要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安全管理和投入,创造条件,尽早完成创建任务。我办和省安监局将按照电监会标准,进一步加强对已达标企业的动态管理,完善考评和退出机制,对达不到标准要求的企业予以降级或摘牌。同时,继续将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并向银行、证券、保险等主管部门通报。

(二)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6、进一步加强电网安全监督管理。电网企业要进一步加强对大电网运行规律的分析研究,完善安全稳定控制措施,加强电网控制保护装置的运行管理,做好对银东直流输电系统、电力二次系统、并网风电场、大容量超超临界机组等关键和薄弱环节的运行监控。要超前把握电力供需变化,提高电力平衡分析和预测水平,加强调度运行管理,优化配置电力资源,完善有序用电方案,确保电力有序供应。各市县供电公司要结合当前农电“两率”标准的贯彻实施,加大农村低压配网的投入和建设改造力度,切实改善农村电网电能质量和安全运行水平,提高农村地区供电可靠率和电压合格率。

7、进一步加强发电运行安全管理。发电企业要加强机组运行维护和可靠性管理,努力减少机组临故修和非计划停运,提高设备健康水平和发电保障能力,要服从电网统一调度,严格按调度指令安排运行方式,确保电力生产组织有序。围绕“两个细则”,发电企业要进一步加强运行管理,不断提高机组的稳定性和辅助服务能力;电力调度机构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流程,严格考核与补偿,充分调动机组安全稳定发电和提供辅助服务的积极性。要高度重视并网安评工作,省调、地调机组和垃圾、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机组都要按规定及时开展评价,电网调度和交易机构要严格执行按照电监会《发电机组进入及退出商业运营管理办法》,没有进行并网安全评价的机组,不得安排其并网发电和转商业运行。

8、加强电力行业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严格落实《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和信息安全各项工作要求,继续推动电力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组织开展电力生产控制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开展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评估,提高电力重要信息系统安全等级防护能力。要进一步健全信息通报和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对电力重要信息网络和关键信息系统在线监控,及时发现信息安全风险,及时预报预警,及时进行处置,提高信息安全风险管控和应急处置能力。

9、进一步加强电力建设施工安全管理。要认真贯彻落实电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力建设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的各项要求,正确处理好安全与进度、质量、效益的关系。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安全投入的规定,足额提取安全费用;以预防坍塌、高空坠落、机械伤害和火灾等事故为重点,深入开展施工现场风险辨识与防控,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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