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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山东省风力发电场并网安全条件及评价标准》的通知
2011-11-17 16:04 来源: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山东省电力监管专员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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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华电国际山东分公司,国电山东电力有限公司,大唐山东发电有限公司,华能新能源山东分公司,大唐山东清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中广核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山东国华时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各有关电力企业:

为了进一步规范风力发电场并网安全性评价工作,国家电监会在总结以往风电场并网安评工作经验和认真吸取近年风电暴露的问题基础上,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等规范性文件,修订了《风力发电场并网安全条件及评价规范》。根据电监会《风力发电场并网安全条件及评价规范》,结合山东省实际,我办组织修订了《山东省风力发电场并网安全条件及评价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此标准,按照《山东省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实施细则》和电力监管机构有关要求,认真开展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工作。标准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山东电监办。修订的《山东省风力发电场并网安全条件及评价标准》可登陆山东电监办主页下载。

附件:相关文件点击下载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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