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电工进网作业考试点,各有关单位:
我省自2006年开展电工进网作业许可工作以来,全省各电工进网作业考试点(以下简称考试点)严格按照电监会和我办的统一部署,认真履行职责,扎实开展培训和考试工作,持证从业人员队伍不断壮大,业务素质明显提高,为全省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表彰先进,促进工作,我办决定,对在全省电工进网作业考试培训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考试点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山东省电工进网作业优秀考试点评选范围为:山东省行政区域内由山东电监办认定的承办电工进网作业许可培训、考试工作的单位。
山东省电工进网作业考试工作先进个人评选范围为:在电工进网作业考试点负责组织管理、监考授课的有关人员。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考试点
1、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关于电力发展和电力监管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模范执行电监会和山东电监办关于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考试的有关规定。
2、重视进网作业电工考试培训工作,树立全心全意为社会、为电力行业、为电工服务的思想,社会评价较好。
3、电工考培工作成绩突出,培训质量较高,培训学员
及格率全年平均在85%以上,能够对申请电工及时进行培训考试,学员反映良好。
4、年度内电工考试数量达到较大的规模,能够较好地组织本辖区内的电工参加考试(含续期注册),并能够及时完成山东电监办下达的各项任务。
5、能够及时将电工申请资料和电工考试做资料整理存档,有关内容、签字均齐整完备,档案资料管理规范。没有出现遗失、损坏、私自涂改或撤换档案资料的现象。
6、按时参加山东电监办组织的会议及活动,积极落实相关部署要求。
7、年度内,有下列问题之一的,取消优秀考试点的评选资格:
(1)包庇、纵容或直接参与电工考试作弊行为;
(2)违反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乱收费或收费不合理被投诉举报的;
(3)新考试合格电工不满500人的;
(4)续期注册电工完成率低于70%的;
(5)其它被认定应当取消评选资格的。
(二)先进个人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践行科学发展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模范执行有关电工进网作业许可的法律法规。
2、爱岗敬业,有较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尽职尽责,兢兢业业。
3、在管理岗位上有丰富的管理经验,组织能力突出,或在教学培训工作一线,认真负责,治学严谨,有先进的教学手段,授课效果较好,在学员和教师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4、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有关的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5、从事专、兼职电工培训工作原则上应满1年以上。
6、年度内,有下列问题之一的,不得参加评选: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人员;
(2)包庇、纵容或直接参与电工考试作弊行为的;
(3)被学员举报投诉并查实的;
(4)其它被认定应当取消评选资格的。
三、评选办法
(一)优秀考试点的评选工作,有隶属关系的,由其上级单位审定后推荐,无隶属关系的,根据评选条件,可直接报山东电监办。
(二)先进个人评选,由所在考试点根据评选条件,按照择优、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推选具备条件的人员,报山东电监办审定。
四、评选名额
(一)优秀考试点的评选:按照5:1的比例从全省考试点中推选;
(二)先进个人的评选:原则上为每考点推荐1名候选人。
五、工作要求
表彰电工进网作业优秀考试点和先进个人是推动电工培训工作、加强培训队伍建设的重要措施,各考试点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务求实效。
(一)评选工作要坚持群众路线,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自下而上逐级推荐,领导集体研究决定。拟推选先进单位和个人应在所在单位内公示。
(二)坚持评选条件,确保评选质量。评选工作要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优中选优。
(三)请各有关单位按照要求,于2011年 1 月5日前将推荐文件报山东电监办资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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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电工进网作业优秀考试点申报表 电工进网作业考试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 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