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
近年来,全省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行业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和电监会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各项部署,始终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各项职责,扎实开展“打非、治违、抓责任”、 “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等一系列活动,全力做好电力施工、设施安装、维护等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为保持全省电力安全生产持续稳定的大好局面做出了突出贡献。为表彰先进,促进工作,我办决定,对全省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一)评选范围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以下简称先进单位)的表彰范围:凡取得山东电监办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且正常经营一年以上的企业,均有资格参加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行业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的评选。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先进个人(以下简称先进个人)的表彰范围: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表彰名额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的表彰名额为20个。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安全生产先进个人表彰名额为30人。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单位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组织管理机构健全和人员落实,基础工作扎实。
2、2010年度没有发生重伤及以上人身伤亡事故,不发生火灾事故,一年内无重大质量问题。
3、自觉按照省政府安委会、山东电监办各阶段部署,扎实开展安全检查活动,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管理制度,对安全施工责任逐项梳理,不断完善企业施工安全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5、电力施工应急管理体系健全,电力施工安全突发事件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置预案完善,并按要求组织演练。
6、严格遵守电监会28号令的规定,依法依规经营,人员证件齐全,一年内没有任何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罚记录。
7、认真开展自查并按时参加电监机构组织的企业年检,积极配合电监机构开展的各项工作部署。
(二)先进个人
1、努力实践安全发展指导原则,积极探索安全管理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一年以上,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熟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程和标准,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管理水平。
3、认真组织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积极开展危险源排查、建档和监控,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和演练应急救援预案等工作中有突出表现。
4、善于运用先进管理手段、先进技术成果,对保证安全生产取得显著效果的;在排除事故隐患,避免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或在事故抢险中有重大贡献的,在评选中优先考虑。
5、认真落实电监机构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部署,积极参加电监机构组织的关于安全生产的各类活动。
三、申报程序
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单位按附件1、2格式,填报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申报表并经单位盖章后,于2011年1月10 日前报山东电监办。
四、评选程序
(一)山东电监办成立山东省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评选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负责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评委会办公室设在山东电监办资质处,具体负责评选表彰的有关工作。
(二)评委会根据各单位推荐材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并结合今年以来山东电监办检查、企业年检及日常监管工作中掌握的情况,研究确定全省电力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三)对评选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参照《山东电力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评选奖励办法》进行表彰。
五、工作要求
表彰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是推动和加强队伍建设的重要措施,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务求工作实效。
(一)评选工作要坚持群众路线,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自下而上逐级推荐,领导集体研究决定。评选重点应面向基层和一线。申报表、推荐名单应在所在单位内公示。
(二)坚持评选条件,确保评选质量。评选工作要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优中选优。
(三)请各有关单位按照要求,于2011年1月10日前将推荐文件(包括1、各单位申报表一式两份;2、1000字左右申报材料(着重突出安全生产);3、本单位全年工作总结(着重突出工程业绩),以上资料均附电子版)报评选办公室。
山东电监办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750号大学科技园南区14号楼6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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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杨道军 朱军
电 话:0531—67807888,6780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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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 安全生产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