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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山东省风力发电场并网安全条件及评价标准(试行)》的通知
2010-09-06 19:11 来源: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山东省电力监管专员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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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 东 电 监 办 文 件

鲁电监安全〔2010〕62号



关于印发《山东省风力发电场并网安全条件及评价标准(试行)》的通知

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华电国际山东分公司,国电山东电力有限公司,大唐山东发电有限公司,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华能新能源产业控股有限公司,大唐新能源公司,各风力发电场,有关单位:

现将《山东省风力发电场并网安全条件及评价标准(试行)》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此标准,按照《山东省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实施细则》和电力监管机构有关要求,认真开展风电场并网安全性评价工作。标准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济南电监办。

附件:山东省风力发电场并网安全条件及评价标准(试行)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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