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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2010年许可准入制度执行情况现场检查通报
2010-07-08 15:14 来源: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华北监管局济南监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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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 南 电 监 办 文 件

鲁电监资质〔2010〕68号



山东省2010年许可准入制度执行情况现场检查通报

各有关电力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电力市场准入监管,发挥许可管理在规范电力市场秩序中的作用,根据电监会《关于开展2010年许可准入制度执行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办资质〔2010〕20号)精神,我办于2010年5月下旬开始,对全省部分电力企业和电力用户进行了许可准入制度执行情况现场抽查,现将有关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共分为自查、现场检查、整改处理三个阶段。检查主要涉及六个方面的内容:总装机容量6000千瓦(含)以上发电企业许可准入制度执行情况、输电企业许可准入制度执行情况、供电企业许可准入制度执行情况、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准入制度执行情况、电工进网作业许可制度执行情况、燃煤电厂二氧化硫治理情况。自查阶段,各电力企业共查出各类问题 1256 项,整改1097项。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5月24日——6月4日,我办组织了四个检查组,对全省22市、县的62家企业进行了重点抽查,其中,统调电厂9家,输电企业1家,供电企业16家,承装(修、试)企业16家,电力用户20家。检查严格按照电监会确定的内容和要求,采取听汇报、调阅资料、询问工作人员、查看现场等形式,对电力企业和电力用户进行了检查。检查共发现各类问题235项,召开反馈会31次,并对较为突出的问题下发了整改通知,明确了整改时限和要求。

这次检查是在我省电力业务许可证基本普及、承装(修、试)企业不断壮大、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进一步深化的新形势下进行的一次大规模许可检查。从检查的总体情况看,五项许可在规范市场秩序、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电工从业人员素质、保障电力安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电力企业对五项许可的认同感进一步增强,社会知晓率和影响力有了新的提高。

(一)总装机容量6000千瓦(含)以上发电企业的业务许可证做到了应持尽持

目前,全省共有并网发电企业436家,其中持证企业达343家,在我办备案的企业为60家,正在申请的为16家。持证发电企业的许可意识进一步增强,发生变更事项的都能按有关规定办理变更。如,近两年来,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华电国际山东分公司收购企业较多,变更事项频繁,有关企业都能及时向电监机构提出变更申请。

调度机构重视发电企业的发电许可准入制度落实工作,自觉遵守电监会九号令和《关于加快电力业务许可证颁发工作的通知》(电监办[2006]26号)等法规规章的要求,特别是对应持未持的发电企业能够严格把关,积极维护许可准入制度的严肃性。

(二)全省输、供电企业实现了全部持证,许可准入制度执行情况良好

山东电力集团公司于2006年10月取得了"输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2008年9月取得了"供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所属17个市供电公司均取得了非法人"供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98个趸售县供电公司均取得了独立法人"供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持证率达到100%;2009年底完成了集团公司与所属17个市供电公司变更"供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法人代表的工作。

(三)供电企业在各项工程管理中较好地落实了28号令的要求

检查发现,受检供电企业在业扩工程管理办法中明确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作为承揽施工的必备条件,并在工程验收环节也对施工单位资质进行审查。在招投标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施工单位投标人必须持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对于另行编制资格预审文件的单位,我们抽查了部分工程项目的全套招投标材料,对资格预审情况及参与投标的单位资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与核实,均符合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管理规定。各受检供电企业均在营业场所对取得许可证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名单进行了公示。

烟台供电公司、滨州供电公司在《客户报装接电管理办法》中规定"施工单位必须取得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泰安供电公司等多家供电企业在营业大厅内通过滚动大屏幕,公示了全省400多家取得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企业名单。潍坊供电公司在紧邻中心营业厅的位置建成面积500平方米的集业扩工程的设计、施工、供货单位为一体的电子商务厅,将本地区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国内知名的供货单位的详细资料向客户公示,保证客户有充分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四)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做到了遵章守法、规范经营

通过自查材料和现场抽查,绝大多数企业未发现有超许可范围施工、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许可证的行为,没有发现违法转包、分包工程项目的情况。同时,企业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等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均按规定办理了许可变更手续。检查中发现有的企业关键岗位的技术人员有变动,但变更后均符合许可标准要求,没有发现企业资产、设备、人员等发生重大变更的情况。

(五)各电力企业各项安全制度比较健全,安全生产情况比较稳定

现场抽查的发供电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比较健全,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逐级分解安全目标,制定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并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承装(修、试)企业也基本建立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定了安全员,明确了各个岗位的安全责任,特别是普遍加强了对施工现场管理和外聘人员的安全培训,安全生产形势基本稳定。

曲阜市供电公司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保持了良好局面,整个电网实现了双电源率、电压无功自动控制率、监控预警采用率等11个100%。新泰供电公司注重安全文化建设,形成了泰山安全文化新理念,开展了"泰山石"、"红灯笼"、安全家书等一系列安全文化主题活动,形成了浓厚的安全氛围。

(六)电工进网作业许可制度在企业中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

各电网公司重视落实济南电监办《关于协助做好进网作业电工持证上岗管理工作的函》(鲁电监函〔2008〕44号)文件要求,在开展的安全检查、用电检查和新上电力用户工程验收等工作,均将进网作业电工是否依法持证上岗作为一项重要检查内容。

通过企业自查材料和现场检查发现,全省多数持证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的进网作业电工人员均按规定办理了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并严格按照规定续期注册,实现了持证上岗。在检查的企业中未发现仿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其他非法转让许可证的行为。

泰安供电公司高度重视进网作业电工管理工作,会同泰安市经贸委连续下发了《泰安市电工进网作业培训考试工作办法》、《泰安市进网作业电工许可培训考试实施方案》、《泰安市电工进网作业许可取证和续期培训工作开展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大大促进了全市进网作业电工培训工作。抽查的2009年及2010年1季度三项业扩工程,均将用户电工的进网作业许可证复印存档。

(七)电力企业节能减排的自觉性较强,所查电厂均实现了达标排放

燃煤电厂的二氧化硫治理情况是本次检查的重点内容之一。通过对9家统调发电企业(7家中央企业,2家地方企业)的检查情况看,均能自觉执行国家关于节能减排的一系列政策规定,及时开展治理,设备实施运行良好,全部实现了达标排放。

二、存在问题

通过开展检查,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和不足。其中,自查阶段发现的问题主要是有的发供电持证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后,申请办理变更不够及时。承装(修、试)企业人员资质未按规定达标,如原有的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未按期续期注册等;现场检查阶段发现的问题主要是业扩工程档案管理不规范、部分区域市场开放度不高、各地电力用户进网作业电工持证上岗情况不均衡等。具体情况如下:

(一)个别无证发电企业并网运行

检查中发现,华能众泰电厂、济宁电厂(正在办理之中)等发电企业没有取得电力监管机构颁发的发电业务许可证,长期并网运行。

(二)部分供电企业登记事项变更不及时

主要表现为输供电设施变化、法人更换等,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到颁证机关申请变更。

(三)电力业扩工程验收环节管理不够规范,有关制度亟待进一步完善,制度的执行力仍需提高

检查中发现,有的单位业扩验收管理制度比较粗放,对验收环节资质审查、验收项目标准等规定不明确,存档的验收资料缺项较多。有的单位业扩验收制度、验收项目及标准制定的非常细致、完善,但是没有严格按规定执行。抽查的工程中,有的验收项目没有评价、验收结论比较笼统,有的甚至只有验收人员签字没有验收结论。

(四)工程建设质量不高、施工现场管理不严的问题依然存在

检查中发现,电网基建、改造项目建设一般比较规范,设备配置标准较高,标牌齐全,施工工艺较好。业扩工程采用的设备和施工工艺与电网工程相比有一定的差距,个别工程项目存在的问题比较多。

(五)电力工程建设领域总体来说开放度不高,电网企业直接或间接垄断的状况仍然普遍

在2009年山东电力集团公司竣工、在建的118项电网建设工程中,施工单位全部为电网企业管理或以其他方式控制的施工企业,电网建设工程高度垄断的状况依然没有改变。我省大多数县级供电区域内只有一家本地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尽管有的企业在招标时邀请临近县区的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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