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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电站锅炉安全阀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0-01-19 11:34 来源: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华北监管局济南监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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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 南 电 监 办 文 件

鲁电监安全〔2010〕14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电站锅炉安全阀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电力企业:

电站锅炉安全阀是避免引起设备重大恶性事故的重要安全部件。近日,国家电监会下发的《关于电站锅炉安全阀整定压力偏差有关情况的通报》中指出:在对全国范围内的90多台电站锅炉约800只在役弹簧安全阀进行的校验调整中,发现大部分安全阀整定压力偏差不符合要求,存在超期校验和运行中随意提高整定压力等问题,存在较为严重的安全隐患。为进一步加强对电站锅炉安全阀的管理,确保发电机组安全稳定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管理

各单位要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有关规定,高度重视安全阀整定压力偏差问题和调整校验工作,将其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落实安全责任,认真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管理,坚决防止由此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

二、排查隐患,认真整改

各单位要将安全阀的检查校验纳入电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范围,按照《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规程》(DL612-1996)等有关技术标准要求,在锅炉安装、大修完毕及安全阀检修后认真校验安全阀整定压力,严格按照规程进行操作试验,认真排查治理安全阀整定压力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堵塞安全漏洞,确保安全阀可靠动作,提高锅炉安全稳定运行水平。

三、建章立制,重在长效

根据《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电站锅炉安全阀应用导则》(DL/T959-2005)和《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规程》(DL612-1996)等有关安全标准,对在运行状态下的锅炉安全阀,每年应至少校验一次;对各类压力容器的安全阀,每年应至少进行一次排放试验或在线校验;从事安全阀校验的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员必须持有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其中从事电站锅炉在线校验的要取得电站锅炉在线校验资质证书);对校验合格的安全阀,应加锁或加铅封,并在锅炉技术登记薄或压力容器技术档案中记录。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修订相关管理制度和技术规程,不断规范和完善安全阀校验工作,逐步建立长效机制。

四、加强督查,确保安全

各发电集团山东分(子)公司要将所属电厂安全阀检查校验作为安全管理的一项重点内容抓实抓牢,加强监督检查,督促隐患整改落实,严格闭环管理。近期,济南电监办将根据电监会、省政府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有关部署,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对电站锅炉安全阀检查校验工作的专项检查,并逐步建立对电站锅炉安全阀检查校验工作的常态监管机制,保障机组安全稳定运行。

各单位要积极开展安全阀检查校验工作,全面自查,自查中发现的有关问题,请及时报告济南电监办,并于1月20日前将自查情况按附件格式要求以正式文件和电子邮件两种方式报送济南电监办,其中,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华电国际山东分公司、国电山东电力有限公司、大唐山东发电有限公司汇总所属(管)电厂有关情况后统一报送,各独立发电企业直接报送。

联 系 人: 任 力

电 话:0531-67807869

传 真:0531-67800756

电子邮件:renli@serc.gov.cn

二○一○年一月十三日

附件下载:山东省电站安全阀校验情况核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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