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 南 电 监 办 文 件 |
鲁电监安全〔2009〕42号 |
关于下达2009年度全省发电企业(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计划的通知 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华电国际电力股份公司,华能山东分公司,国电山东电力有限公司,大唐山东发电有限公司、鲁能发展集团公司,各地方发电企业,有关单位: 为加强电力安全监督管理,促进发电企业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工作开展,保障电网及并网发电企业的安全稳定运行,现将2008年度全省发电企业(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计划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执行。 一、各有关发电企业要按照本计划安排,根据《山东省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实施细则》和《山东省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标准》,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评工作,及时提报评价申请表、自评报告等有关材料。 二、电网企业、调度机构要按照《山东省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实施细则》要求,对并网发电机组进行管理,严格执行我办对有关发电机组的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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