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华能集团山东分公司、国电山东电力有限公司、鲁能发展集团公司、山东电力工程咨询院、各地方电力企业、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全省电力安全的有效和科学监管,充实全省电力安全监管专家库,充分发挥电力专家作用,依法、规范和有效地开展安全监管工作,根据《山东省电力安全监管技术专家库管理办法》,现向各单位征求全省电力安全监管专家库成员推荐人选,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熟悉国家电力安全生产有关方针和政策,熟悉电力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2、熟练掌握本专业技术理论,实践经验丰富,具备较高的业务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语言表达能力;
3、责任心强,工作细致,作风踏实,公正廉洁,敢于坚持原则;
4、身体健康,能胜任现场工作。
二、推荐范围及要求
山东电力监管专家库由电力生产安全综合管理组、电力基建安全综合管理组和12个电力专业技术组组成,其中专业技术组包括:变压器组(含电抗器、互感器、厂用电等)、高压电器组(含断路器、隔离开关等)、电气二次组(含继保、故障录波、保护管理机、直流系统等)、电力系统及自动化组(含电力系统稳定、计算机监控系统、综合自动化)、超高压输电线路组、电力调度通信组(含二次系统安全防护)、发电机组、汽机组、锅炉组、电厂自动化组(含热控)、水电组(含水机、水工)、综合组(含燃机、土建、化水、燃料、核岛、消防、安装调试等)。
请各单位从在职或退休离职人员中推荐安全专家人选,并按附件格式填报专家申请表。其中:
1、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华能集团山东分公司、国电山东电力有限公司、鲁能发展集团公司推荐电力生产安全综合管理组专家成员不少于5名,基建安全综合管理组专家成员不少于2名,各专业技术组成员不少于1名。
2、山东电力工程咨询院、山东电力研究院推荐各专业技术组成员不少于2名。
3、其他各电力企业根据本单位情况推荐专家人选。
三、专家聘任方式
济南电监办根据《山东省电力安全专家库管理办法》,按专家条件和专业需要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选聘,颁发专家聘书,并函告推荐单位和专家本人。专家参与济南电监办组织的安全监管服务工作,或接受济南电监办委托开展相关工作。
请各单位于4月30日前将专家推荐表填好后报送我办。
联 系 人:缪 童
电 话:0531-67807867
传 真:0531-67800756
电子邮箱:miaotong@serc.gov.cn
邮 编:250101
通讯地址:济南市高新区新宇路750号大学科技园南区14号楼6单元
二○○八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