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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冬季电力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通知
2006-11-23 08:34 来源: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华北监管局济南监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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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华电、华能、国电、鲁能、里能公司、各发供电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集中整治电视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山东电网迎峰度冬工作,确保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和可靠供电,圆满完成全年的电力安全生产任务。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冬季电力安全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重点:

1、电网及供电环节检查重点:检查发用电平衡、调度运行方式安排、电网薄弱环节分析、应急预案编制及演练情况;检查供电企业运行、检修、消缺及制定电力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演练情况;检查输电线路防覆冰、防倒杆断线、防污闪等保障措施情况;检查冬季“四防”各项措施落实情况。

2、发电环节检查重点:检查发电企业特别是自备电厂并网运行安全状况;检查运行、检修、消缺及制定电力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演练情况;检查电厂煤炭采购、贮存工作及相关保障措施情况;检查电力建设施工安全生产情况。

二、检查目的:

扎实开展反事故、反违章活动,保证冬季电力安全生产和供应,保证基建施工、大修改造工作的安全和质量,防止人身伤亡事故、责任性电网和设备事故的发生。

三、检查时间:

从2006年11月20日开始到年底结束。

四、检查方法:

1、自查阶段:从11月25日到12月5日,电网、各发电公司(厂)要制定专门方案,对发、供电环节安全生产情况开展检查,各发、供电单位在认真做好自查的基础上,于12月5日前形成自查整改报告,以书面和电子文档报济南电监办。联系人:缪童 电话0531-86932736 传真 0531-86932739 电子邮件 miaotong@serc.gov.cn

2、抽查阶段:根据各企业自查情况报告和我省电力安全生产的特点,从12月10日到20日,济南电监办将会同省安监局,组织电网、各发电公司安检人员及有关专家,对全省部分发、供电企业进行抽查。其中,并网统调自备电厂作为必查单位,非统调自备电厂实行抽查。

3、总结阶段:12月26日前,济南电监办形成检查情况报告,分别向电网和有关发、供电企业通报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整改情况。形成最终检查报告分别报送国家电监会和省安委会。

五、检查要求:

为确保此次冬季安全检查工作取得实效,特提出以下要求:

1、要深刻领会国家电监会和省政府关于电力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高度重视冬季安全检查工作,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广泛发动群众,充分调动全体员工反违章、查隐患的积极性。

2、各发、供电企业要根据全省安排部署和国家、省有关电力安全生产的规定、制度,结合企业实际,编制操作性强、标准具体明确的检查方案,认真开展检查。

3、检查内容要以查管理到位、查规章制度执行、查隐患为主,做好防寒、防冻、防火、防小动物短路和迎峰度冬的各项工作。同时,各单位要根据自己的特点,确定重点检查项目和要求,集中力量解决本单位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4、全省冬季基建工程和大修改造施工项目多、任务重,是安全事故和违章现象的高发期,安全风险大。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严格按照施工合同,落实安全责任,落实施工安全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严防高压触电和高空坠落等人身伤亡事故。

5、在冬季安全检查过程中,要对生产经营各个环节全面部署开展“反违章”活动,要针对工程施工、生产检修、运行操作、施工调试、农电等工作中违章现象高发环节和岗位,结合安全生产落实“爱心活动”、实施“平安工程”,组织开展“无违章单位(工区),无违章班组(车间、工地),无违章调度机构”活动,采取坚决有效的措施,遏制违章现象频发的势头,杜绝在冬季施工、检修期间发生违章导致的人身伤害和人员责任造成的电网、设备事故。

6、各级调度部门要针对冬季电网负荷高峰,统筹考虑系统发、供电设备和一、二次设备的运行现状,合理安排运行方式,协调组织好新投产机组相关工作以及新设备投运和配合施工的有关停送电操作;认真核算系统各种方式下的稳定情况,努力做好电力电量平衡,加强厂网沟通协调,保证电网和设备留有足够的备用容量。

7、要抓好交通、消防、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消除火灾、人身事故隐患。

8、要形成检查工作的闭环管理,注重整改。要做到边检查,边整改,凡查出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重大问题,要在电网允许、措施周全的情况下,立即解决,一时不能解决的要采取临时措施,制订整改计划,责任到人,限期整改,并跟踪监督。

各发、供电企业要认真做好冬季安全生产检查的各项工作,严格自查、自纠,及时整改隐患。对自查走过场、自查报告上报不及时、整改不力的单位将予以通报,发现重大问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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