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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能源监管办督导市场交易机构完善市场经营主体不良行为监测及处理机制
2026-10-20 18:29 来源: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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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能源监管办督导市场交易机构完成《山东电力市场经营主体不良行为监测及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修订工作,并通过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审议。本次修订旨在与国家及省内电力市场监管要求有效衔接,进一步细化不良行为认定标准,提升办法可操作性,持续夯实山东电力市场规范运行制度根基。

《办法》自实施以来,在规范经营主体市场行为、维护市场交易秩序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累计发出风险提示函477份,推动1.9万家市场主体签署自律公约。随着国家、省内监管办法监管指引更新发布,以及电力市场运行场景日益复杂,原有部分条款已难以完全适应新形势下的市场风险防控需要。本次修订进一步扩展不良行为覆盖范围,强化批发市场及零售市场的行为约束,优化不良行为处置流程,增强实操性和规范性。本次修订是山东电力市场自律管理体系建设的关键举措,对防范市场风险、规范交易行为、保护经营主体合法权益具有重要作用。

下一步,山东能源监管办将持续推动电力市场规则体系迭代完善,健全事前预警、事中监测、事后处置闭环管理机制,着力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电力市场体系,护航全省电力市场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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