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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能源监管办推进分级分类电力安全监管 构建省市县三级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2026-05-21 17:07 来源: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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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山东能源监管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和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牢记“国之大者”,守牢不发生大面积停电和保人身安全底线,会同各级电力主管部门健全完善电力安全分级分类监管机制,推动构建省市县三级横向协同、纵向贯通的电力安全监管体系,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合力,有力保障山东电力行业绿色低碳转型和新型电力系统建设。

一是健全监管体制。牵头成立省政府安委会电力专委会,推动16市均成立电力(能源)专委会,推动各市县明确电力安全监管部门和职责,省市县三级监管组织体系逐步完善。推动省安委会出台电力行业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监管意见,全省电力企业分别明确监管责任单位,网格化责任体系基本形成。

二是完善规则机制。以8项工作制度和10项工作规范为核心,保障电力专委会高效运转。创新建立“清单化管理、常态化提示、标准化培训”监管机制,推动风险管控关口前移。完善“双重交办、双重督办”机制,省市两级定期开展联合督查、联合执法,推动重大隐患动态清零。

三是狠抓创新落实。选树济宁作为属地监管典型,组织各市召开现场观摩交流会,以点带面提升全省电力安全属地监管专业化、规范化水平。鼓励各市因地制宜创新监管方式,电力安全监管呈现规范有序、富有活力的良好态势。

下一步,山东能源监管办将持续巩固提升电力安全齐抓共管工作格局,护航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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