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18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电力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及治理监督管理规定》(2026年第41号令,以下简称《规定》),将于2026年7月1日施行。为精准把握《规定》核心要义,推动《规定》刚性执行、有效落地,近日,山东能源监管办组织对《规定》进行专题宣贯。全省各市、县、区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及各级电力企业共计3000余名监管及专业管理人员通过视频线上参训。
《规定》是我国电力行业规范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治理、监督与责任追究的重要部门规章,涵盖了电力设备设施、发电机组、水电站及大坝、贮灰场、电力建设工程及质量、电力监控系统、电力企业安全管理等领域共50项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规定》同时明确了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的企业主体责任、各电力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及违法追责条款等,系统构建了判定、排查、报告、治理、评估、追责的“一件事”全链条闭环管理机制。《规定》的出台,为电力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提供了明确标准,为监管机构监督执法提供了有力依据,为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提供了制度保障。
山东能源监管办有关处室负责同志就加强《规定》宣贯、建立体制机制、开展排查整治、强化信息报送等提出工作要求。培训环节,聚焦有限空间作业中毒窒息等事故进行了风险提示,观看了安全生产警示教育视频,同时外邀专家围绕有限空间辨识、事故案例、安全管理、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等进行全方位讲解,对参训人员有效防范和化解有限空间作业风险起到意识强化和能力提升作用。
下一步,山东能源监管办将持续统筹省、市、县三级电力监管体系,调动专业力量,组建专家团队对重大事故隐患、有限空间作业等开展督查整治,确保全省电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