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在山东能源监管办的督导下,山东省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和山东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先后制定并印发《山东电力市场成员自律公约(试行)》《山东电力市场经营主体不良行为监测及处理办法(试行)》。两项制度文件的出台,标志着山东电力市场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方面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山东电力市场成员自律公约(试行)》旨在通过倡导市场经营主体之间的自我约束,构建更加透明、公正的电力市场环境。要求所有参与市场的主体,包括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电力用户等,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山东电力市场规则,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且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不正当竞争或恶意操纵市场价格的行为。公约还鼓励各市场经营主体积极参与行业交流,共同维护良好的山东电力市场生态。
《山东电力市场经营主体不良行为监测及处理办法(试行)》针对山东电力市场中可能出现的各类违规行为制定了具体应对措施。明确了不良行为的定义及其监测机制,并规定了相应的处理流程和标准,有效发挥市场运营机构风险监测和防范作用,及时发现和纠正电力市场中的违规行为,也为其他市场经营主体树立了清晰的行为规范。
下一步,山东能源监管办将继续致力于完善山东电力市场体系,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做好市场建设和监管工作,服务全省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