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在统筹疫情防控和能源监管工作中,围绕提升服务温度、拓展信息广度、加大监管力度“三度”一体推进,增强了许可监管工作的针对性,着力解决企业实际困难,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工作。
一、提升服务温度,解决企业实际困难
一是推行“无接触”许可服务。疫情初期下发通知,建议有关电力企业、群众在办理电力许可业务时,选择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电话咨询进行“不见面”咨询,采用邮寄快递的形式“无接触”提交档案和领取许可证,全部电力许可业务实现“网上办、不见面”、“一次不用跑”,以最大程度降低交叉感染的风险,确保电力许可业务正常开展。
二是加大咨询服务力度。为更好地落实“无接触”许可服务,全面制作可视化的许可申请、账号注册、人员离职、跨区作业备案等许可业务办事指南,方便企业群众查询使用。随着咨询业务量攀升,增设1名专职工作人员接听电话,提供业务咨询服务,确保疫情期间电话无遗漏、咨询不断档,提升办事企业群众的满意度。
三是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全面提高审批效率,针对一般行政许可事项,将行政许可审批会议由现场集中召开调整为平台在线召开方式,将电力业务新申请、承装(修、试)新申请由原来每20个工作日公示一批,调整为每周公示一批,大大提升行政许可效率,平均每家企业取证时间缩短10个工作日左右,受到广大企业一致好评。2月份以来颁发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45家、发电业务许可证14家。
二、拓展信息广度,增强许可服务针对性
一是拓展工作信息反馈渠道。增强服务意识,主动作为,在疫情期间,会同行业组织等单位积极开展在线座谈、电话调研,政策宣贯等工作,通过基层调研、座谈会、舆情监测等反馈形式,全面及时掌握相关企业动态和经营现状,深入了解疫情期间企业在许可服务方面普遍面临的突出问题和亟待解决的难题,以问题为导向,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健全工作机制、提升工作效率,全方位提高行政服务水平。
二是健全投诉举报机制。逐步建立全民监督渠道,在疫情期间,推行综合业务大厅投诉举报受理制度,进一步丰富原有投诉举报渠道,通过大厅意见箱、专业咨询电话直接受理相关问题投诉,减少转办环节,提升案件调查效率。疫情期间查办了2起恶意注册其他企业人员的案件。
三、加大监管力度,规范企业经营行为
一是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严格标准规范,加大审查力度,对新申请、升级等环节提供虚假材料的企业,限定一年内不予受理其提交的许可申请,避免不符合许可条件的企业通过提交虚假材料获得许可。加强许可登记事项变更审核,严厉打击买卖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新申请取证企业的后续监管力度,加大设计寿命期满发电机组延寿运行的审核力度,对列入地方政府关停范围内的机组不予延续运行,全面服务地方政府优化产业结构的总体部署。
二是加强后续监管工作。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和信用监管,对持证企业遵守许可制度等情况实行事中事后动态监管,按比例开展现场检查或非现场检查。通过日常监管、投诉举报等渠道掌握的线索,对资质许可条件变化较大和冒用其他企业人员的13家企业,结合疫情现状,采取非现场检查手段开展后续监管。对不能保持许可条件的企业,依法依规予以许可注销或重新核定资质等级。
下一步,山东能源监管办将坚决贯彻中央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抗击疫情和经济发展两手抓、两不误,全面落实国务院“放管服”工作部署,继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提升电力业务许可监管和服务水平,为全省能源事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