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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能源监管办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2019-05-31 15:30 来源: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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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提高能源监管机构行政执法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近日,山东能源监管办制定并印发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

《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从加强制度建设和严格制度落实入手,着力推进行政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不断健全执法制度、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加强执法监督,全面提高执法效能。在行政执法公示方面,要求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围绕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许可等执法行为,从事前公开、事中公示、事后公开三个方面,按照统一的标准和格式公示有关信息。在执法全过程记录方面,对记录的形式、记录场合、质量控制、归档管理等均作出了详细要求,要求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方面,做到了“四明确”,即明确了审核机构、审核范围、审核内容和审核责任,并明确法律顾问参与法制审核的事项和相关标准。《方案》还明确了全面推行“三项制度”任务清单,对每个阶段的具体工作内容和时间节点提出了具体要求。

下一步,山东能源监管办将按照《方案》要求,扎实稳步提升我办规范化行政执法水平,依法履行能源监督管理职责,切实维护能源市场秩序,依法保护能源投资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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