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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山东能源监管工作要点
2019-01-18 00:01 来源: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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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山东能源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全面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能源工作会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按照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要求,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深化市场改革,强化市场监管,优化监管服务,着力在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上取得新成效,奋力推动山东能源高质量发展迈出新步伐,以优异成绩向建国70周年献礼。

一、全面落实能源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要求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和新发展理念,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推进“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为中心任务,准确把握能源监管与能源改革发展、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持续推进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能源高质量发展。切实把“两个维护”政治要求落实到能源监管工作之中,自觉贯彻执行中央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从政治上谋划、在工作中落实,使监管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2.深入推进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贯彻落实“巩固、增强、提升、畅通”八字方针,紧紧围绕国家能源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持续强化能源供给侧监管工作。严格落实煤电机组建设年度计划,严厉查处未核先建、批建不符、开工手续不全的在建项目,严把市场准入关,防范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加大淘汰煤电落后产能监管力度,对列入淘汰关停计划的项目逐一建档立案,定期检查关停进度,确保按期实施关停。积极推进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制定监管实施细则,挖掘管网互联互通潜力,发挥管网输送能力,提升油气供应质量和效率。

3.大力推动能源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落实清洁能源替代战略,推动能源结构向清洁化、低碳化方向转变。着力提升清洁能源消纳市场化机制建设水平,优化、完善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规则,调动火电机组灵活性改造和深度调峰积极性。加强外电入鲁监管,深入挖掘输电潜力,提升现有输电通道利用率和可再生能源输电水平,大力消纳西部绿色能源。监督落实可再生能源全额保障性收购和优先发电政策,开展风电、光伏发电等送出工程回购监管,降低项目建设、运营成本,促进可再生能源持续增长。积极推进分布式清洁能源发展,进一步完善分布式能源市场化交易机制,促进调整优化能源开发利用模式。

4.着力提高能源普遍服务水平。以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目标,聚焦能源领域重大民生工程,持续推动改善城乡居民用能条件。开展“煤改气”、“煤改电”等冬季清洁取暖民生保障监管,推动落实天然气供应、储存、调峰和应急保障责任,加大“煤改电”用户配电网改造投入,确保两改用户取暖季供气、供电有保障。深化“获得电力”优质服务监管,全面落实《山东能源监管办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用户“获得电力”服务十项监管措施》要求,深入做好营商环境突出问题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重点对用户工程市场秩序、用户接入成本和问题整改等进行检查,对问题不整改、责任不落实的企业严肃查处并向社会公开。

二、大力推进电力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

5.加快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工作。认真落实国家关于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工作的部署要求,会同有关省部门和单位加快研究制定山东电力现货市场建设方案、现货市场规则和相关政策,督促电网公司加大现货市场人力、财力投入,建设电力现货市场交易、结算、监管等技术支持系统,开展市场模拟运行,适时启动试运行。

6.加强电力中长期交易市场建设。适应电力现货市场建设需要,研究制定带分时电力曲线的中长期交易规则,明确交易品种、交易方式和结算方式等,建设与之配套的中长期交易技术支持系统。加强电力直接交易市场运行监测分析,进一步完善跨省区交易和省内交易衔接机制,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修订完善交易规则,促进规范交易和信息公开。加强年度、月度电力直接交易的组织协调,及时处理偏差考核、电量计量、电费结算等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保障市场交易有序开展。

7.进一步完善电力辅助服务市场。深入分析辅助服务市场运行情况,对交易限价、考核方式等进行跟踪研究,加强市场需求前瞻性预测,及时调整规则,确保辅助服务市场高效运行。研究制定光伏电站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加强光伏电站运行管理,提高电站调度运行和预测预报水平,进一步提升电网消纳可再生能源能力。持续开展外电入鲁输电通道参与山东电力辅助服务市场方案研究,积极争取市场各方支持,推动外电入鲁参与山东辅助服务市场。

8.深入推进增量配电业务改革。加强与列入国家试点的增量配电项目和新能源微网项目的对接,建立项目进展数据库,组织开展项目供电区域划分和电力业务许可等相关工作,推动项目尽快落地实施。组织协调划定非电网企业存量配电项目供电区域,优化交叉供电区域配网建设秩序,规范存量配电项目供电行为。加大电网公平开放监管力度,提高增量配网接入山东电网的规范化管理水平,优化增量配电项目建设、运营环境。

三、加强市场秩序和准入监管,维护公平竞争和市场活力

9.加强电力市场交易和调度监管。对市场交易、合同执行、“三公”调度、信息披露等进行常态化监管,促进公平调度交易和电能资源优化配置。对市场交易行为、报价情况等进行监控分析,针对重点问题开展精准监管,打击操纵市场、影响公平竞争的违规行为。对市场主体恶意竞争、拖欠电费等严重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充分发挥信用监管的作用,净化市场环境。完善厂网联席会议制度,强化议事协调功能,对调度、交易及辅助服务等方面涉及厂网关系的重点问题进行研讨,促进和谐厂网关系建设。

10.加强输配电成本与电价政策执行情况监管。开展重点输电、配电工程建设成本与运行效率监管,促进项目规范建设,提升建设规划投资效能。加强对上网电价、输配电价、用电价格、政府性基金、并网备用容量费等政府定价政策执行情况和电费结算情况的监管,督促供电企业规范电价执行和收费行为,促进企业规范经营。

11.加强供电监管。以提升服务民生水平为重点,全面深化供电能力、供电质量和供电服务监管,突出做好“煤改电”计划落实、配电“卡脖子”线路改造、工程建设服务等重大项目和关键环节的监管,推动供电服务水平全面提升。强化问题整改督查,对上年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重点抽查,实现闭环监管,防止问题反弹。开展增量配电企业供电服务专项监管,探索落实供电业务标准和服务规范的路径和方法,提高新增配电企业供电服务水平。

12.加强电力业务许可后续监管。严把市场准入关,对新建煤电机组进行严格审核,对列入淘汰关停计划的落后产能重点跟踪,严禁未许可机组发电上网。加强超期服役发电机组管理,严格执行机组延续运行政策规定,依法依规撤销不适合延续运行机组的发电业务许可。开展火电机组背压改造情况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许可后续监管,切实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13.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加快组织落实我省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方案,进一步健全信用监管制度、标准和组织体系,做好全省能源行业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工作,完善市场主体信用数据清单和信用行为清单,实施信用分类监管,逐步建立以信用为核心的市场监管机制。严格执行涉电力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管理实施办法,加强电力建设、市场交易、行政许可、安全生产等方面失信行为监管,发挥信用监管作用,促进市场主体规范运营。

四、全面加强电力安全生产监管,保障电力生产和施工安全

14.加强电力系统运行安全监管。加强电网安全风险管控,针对特高压交直流输变电系统,督导电网企业分析安全风险,梳理薄弱环节,落实防控措施。加强并网电厂涉网安全管理,组织开展机组涉网安全现场核查,落实厂网共同维护运行安全的责任。严格落实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规定,组织调度机构开展并网直调电厂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检查,督促各电力企业制定完善网络安全应急预案,做好重要信息系统的安全防护监管工作。贯彻《重大活动电力安全保障工作规定》,进一步明确和落实重大活动保电工作标准,做好国庆70周年等重大活动保电工作。

15.督导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把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作为监管工作聚力点,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定期深入企业检查指导,及时发现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对主体责任存在缺失、危及安全的企业,采取果断措施予以纠正。不间断开展执法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综合运用行业通报、限期整改、停工整顿、行政处罚等措施,保持从严执法高压态势。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的曝光和惩戒力度,对严重违法和拒不整改的企业,纳入信用体系 “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16.深入推进电力安全生产行动计划实施和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贯彻落实《电力安全生产行动计划(2018-2020年)》等系列行动计划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分解建设任务,合理安排进度,有序推进行动计划实施。制定出台《电力施工领域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实施指南》,实现发电、供电、电力建设标准全覆盖。宣贯培训双重预防体系建设通则、细则和实施指南,建立考核制度,组织企业对照实施指南全面开展双重预防体系建设。

17.加强电力施工安全监管。继续深化电力施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突出大型在建火电工程、220千伏及以下输变电工程、抽水蓄能电站工程三个重点领域,开展施工现场专项监管,狠抓薄弱环节和重大隐患整改,全面提升建设施工安全管理水平。督导企业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控,切实做好重大风险管控工作。抓好分包资质审核、现场准入、施工人员安全培训等各项安全管控措施的监督落实。开展施工安全标准化建设,提升标准化建设质量,严防电力建设人身伤亡事故发生。

18.完善齐抓共管的电力安全监管体系。深入贯彻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关于推进电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山东省《关于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全面落实各项改革发展目标任务,通过体制改革、机制创新破解安全生产难题。继续推动地方各级政府电力管理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履行电力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加强与各级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衔接,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强化部门联合监管和省、市、县协同监管,组织开展联合督查、联合执法等工作,构建上下联动、相互支撑的电力安全监管体系。

五、加大行政执法工作力度,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19.加大行政执法和案件调查工作力度。完善案件调查和行政执法机制,提高现场调查案件比重,综合采取约谈、督促整改、通报、行政处罚等措施,加大案件查处力度,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效率。抓住群众反应强烈和投诉举报集中的问题,重点围绕分布式光伏建设和补贴发放、供电服务、用户受电工程建设、小区配套工程建设、频繁停电、电费收取等环节,严厉查处影响大、涉及面广、侵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的违法违规案件,规范行业秩序。以服务企业和经济社会发展为宗旨,加大争议调解工作力度,有效化解企业间纠纷和发展难题,切实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20.加强12398能源监管投诉举报热线管理。进一步规范热线档案管理、转办管理,做好相关证据材料的整理存档。开展12398热线标识公示明查暗访,督促各级供电企业落实标识普及工作要求。充分发挥12398热线为民服务作用,做好热线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工作,不断提升热线法制化工作水平,及时回应、高效处理企业和群众诉求。

六、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提升监管队伍素质和监管效能

21.全面加强党的政治、思想和组织建设。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两个维护”,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队伍、指导实践。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学习党章、党规,用理想信念和党性教育固本培元,奠定思想基石。严格落实支部工作条例,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认真对照国家能源局巡视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深挖问题根源,逐一制定整改措施,全面完成整改任务,进一步提高管党、治党能力和水平,努力培养锻造一支信念坚定、作风过硬、业务精良的监管队伍,推动全省能源监管工作不断创新和提升。

22.坚定不移推进反腐败斗争。深刻汲取王晓林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教训,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进一步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认真做好岗位廉政风险分级和管控,自觉接受监管对象和社会监督,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有效遏制腐败问题发生。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始终把党的纪律建设抓紧、抓牢,坚持抓早、抓小,锲而不舍,久久为功,确保不发生违纪违法问题。

23.驰而不息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全面落实国家能源局各项制度规定,不打折扣,不搞变通,确保每项规定落到实处。大力推进纠治“四风”,尤其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深入查摆整改问题,把作风建设抓深、抓细、抓实,切实抓出成效。坚持防微杜渐,经常分析作风建设情况,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敢于揭短亮丑、动真碰硬,坚决防止“小毛病”变成“大问题”。大兴调研之风,组织开展天然气储气调峰设施建设、“获得电力”服务提升、增量配电改革、可再生能源送出工程回购、电力安全属地监管等专题调研,更好地服务于能源改革与发展。大力精简、优化监管检查,整合专项检查,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促进检查公平、公正。大力提升监管服务水平,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完善“阳光许可”和网上审批工作机制,加强许可工作标准化建设,全面提升行政审批效率,让申请人“一次不用跑”。

24.大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好干部标准,突出政治标准,牢固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大力营造“组织想干部、干部想工作”的良好氛围,加大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工作力度,全方位加强干部教育、管理、监督、考核工作,着力培养干部的专业精神、专业素养、专业作风,为党员干部在新时代展现新担当、实现新作为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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