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能源监管办“获得电力”
优质服务专项监管取得阶段性成效
今年以来,山东能源监管办严格落实国家能源局和省委、省政府优化用电营商环境、提升用户“获得电力”服务的各项决策部署,深入开展影响供电营商环境突出问题排查治理行动,扎实推进获得电力优质服务综合监管工作,全力服务山东新旧动能转换,提升人民群众用电满意度和获得感,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多措并举推进“获得电力”优质服务综合监管工作。一是完善稽查机制,及时解决人民群众用电热点难点问题。修订出台了《山东能源监管办投诉举报处理办法》,先后查处了5起具有普遍性、典型性的案件,严肃处理责任单位,维护了用户和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二是加大措施力度,开展突出问题排查工作出实招。加大监管力度,深挖各类顽疾和突出问题,狠抓反面典型,严肃处理影响营商环境的典型突出问题,起到强烈震慑作用。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出台系列监管措施见实效。公开发布了《山东能源监管办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用户“获得电力”服务十项监管措施》,从十个方面加强对供电企业的监管,引起全社会强烈反响。四是狠抓供电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推动“获得电力”指数持续提升。组织召开了山东省“获得电力”重点综合监管工作推进视频会,做到基层单位及供电所全覆盖,推动工作落地、落实。
“获得电力”优质服务综合监管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简化程序、减少“获得电力”时间。主动对标北京、上海两个世行评价样本城市,做到环节最少、资料最简、时限最短。实现10千伏用户、低压用户接入电网环节分别精简至4个和2个,电网内部环节时限分别压减至11个和3个工作日。5月1日以来,全省新装受理并送电高压10千伏用户9908户,平均接电时长33.89个工作日,其中电网环节时长7.33个工作日。受理并送电低压非居民11.36万户,平均接电时间1.61个工作日。提前实现了“五年内电力用户办电时间压缩三分之二以上”的工作要求。二是降低“获得电力”成本。对于省级及以上园区用户、市级园区优质用户,以及列入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规划的重点园区用户,投资建设供配电设施至客户红线。提高低压接入容量标准,济南、青岛、烟台“三核”市区低压接入容量扩大到160千伏安,实现小微企业电力接入“零成本”。三是提升供电服务质量和接电效率。实施“四三二一”优化营商环境10项举措,全面推广10千伏用户“方案预编、现场答复”和低压客户“抢修领料、一次办结”的工作模式,优化停送电管理,实施抢修接火模式,坚持“能带不停”,带电接火率达到95%以上,接火时间大幅压缩。四是持续推进用电营商环境改善。建立了坚强的组织体系保障,成立了省市县三级供电企业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积极融入政务服务,全力打造“一次办好”办电模式,目前,具备条件的17家市公司全部进驻市级政务服务大厅,119个县、区公司进驻县、区级政务服务大厅;建立营商环境常态监督机制,采取“四不两直”、“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实施多轮次、不间断检查。
从总体上看,我省的供电营商环境整体上是好的,大部分供电企业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落实监管要求,采取有效措施优化供电营商环境。但随着“获得电力”工作的深入开展,用户对“获得电力”的满足感要求也越来越高,从单一的要求“获得电力”快向“获得电力”优、用电成本低转变。针对这些新要求、新形势、新任务,下一步,我办将围绕巩固当前优化营商环境成果开展监管,努力降低用户接入电网成本、降低用户用电成本。一是加强对“获得电力”新形势、新要求的研究,努力提高用户“获得电力”满足感。二是以用户“获得电力”体验为中心,开展用户“获得电力”满意度第三方评估评价。三是保持监管力度不减,巩固“获得电力”优化服务取得的成果,持续改善我省用电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