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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能源监管工作纪实之九:突出两个层面 采取四项措施 全面推进 电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2017-12-22 15:20 来源: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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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两个层面 采取四项措施 全面推进

电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着力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着力堵塞监督管理漏洞”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的总体要求。2017年,山东能源监管办强力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突出两个层面采取四项措施,构建严密的责任体系,采取严格的法治措施,切实增强电力安全防范治理能力。

突出两个层面,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涉及单位主体众多,单位性质复杂,既包括电网、发电、施工企业,也包括省级管理公司和各基层企业。山东能源监管办从两个层面入手,一是监管电网、发电省公司对下属企业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情况,二是监管基层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通过区分层次,明确各层次各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不断推动企业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

抓实四项措施,提升监管成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一项综合性、持续性工作,山东能源监管办采取四项综合监管措施,一是建立电力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定期报告及考评制度。制定了十五项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和九项一把手工作职责,由企业每半年报告一次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履职情况,实行定期考评。二是抓好安全日常监管。开展了电网安全风险管控、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电力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燃煤电厂贮灰场和水电站大坝安全监察、电力应急管理等监管工作,依法依规,监督抽查电力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开展专项工作情况。三是开展电力安全专项检查。制定2017年度电力安全监管检查计划,组织开展了电力施工安全整治行动部门联合督查、 迎峰度夏及老旧电力设施专项监管现场检查、电力安全生产大检查等10次监管检查活动,由办主要负责人亲自带队,与省安监、质监、环保等多个部门组成督查组,采取联合督查方式对全省电力企业开展多次现场督查,覆盖电力企业113家,电力工程项目29个,重点检查电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省公司对下属企业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情况,查出各类问题隐患3500余项,下达检查整改通知书109份,停产整顿工程项目11个,对部分单位违法分包、无资质、超资质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罚款金额43万元。四是组织和参与电力安全事故调查。先后参与一起较大事故和四起一般事故的调查处理,查明原因,分清责任,组织各企业吸取事故教训,对责任事故和违法违规、失职渎职行为,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格安全生产责任追究。

发挥监督作用,严格闭环整改。根据日常监管工作和现场监督检查情况,山东能源监管办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切入点,总结批露了各企业在责任体系、法规执行、现场管控三个层面、12个方面的典型问题,从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制度规程执行、健全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强化电力运行安全管控、加强施工安全管理、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标准化建设、主动接受和配合属地安全生产监管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监管意见,形成《2017年度山东省电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监管报告》,向社会公开发布,发挥监督作用,促进企业加快整改,完善安全生产体系,形成安全闭环管理。

步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安全生产工作要有新举措、新气象。山东能源监管办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扎实有效的监管措施,促进电力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有效落实,全力维护全省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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