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能源监管办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管理 简政放权 放管结合 优化服务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国能资质〔2016〕352号)精神,对涉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申请、变更、有效期延续等业务的申请材料格式文本进行了重新修订和发布。
涉及的材料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申请条件》、《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初次申请、许可事项变更、有效期延续、合并、分立申请材料》,以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登记事项变更申请材料》。
同时,根据国家能源局“简放服”精神,综合近年来各项业务办理情况和申请人意见建议,还对《山东能源监管办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补办申请表》、《山东能源监管办行政许可证书(非自然人)补办申请表》、《山东能源监管办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单位跨区作业报告表》等申请材料进行了调整、简化和修订。
为方便申请人使用,相关格式文本的下载链接均已发布于山东能源监管办门户网站,并通过“山东省电力业务许可”微信服务号进行推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