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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能源监管办稳步推进全省电力行业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两个体系建设工作
2016-05-21 09:46 来源: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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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国家能源局、省安委会要求,我办采取一系列措施稳步推进全省电力行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两个体系建设工作,创新安全监管模式,确保实现关口前移、精准监管、源头治理和科学预防。

一是提高认识,认真部署。通过会议、调研、发文、宣传等方式,全面部署推进两个体系建设,使电力企业深刻认识两个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4月底前,各电力企业已初步完成全面排查风险点、对排查出来的风险点进行分级管理和风险公告警示,落实责任部门、责任人,完善具体管控措施和应急措施;进一步完善了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标准和清单,建立起全员参与、全岗位覆盖、全过程衔接的闭环管理隐患排查治理机制,逐步实现企业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常态化。

二是明确目标,分步实施。印发了《加快推进山东省电力行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两个体系建设工作方案》(鲁监能安全[2016]63号),明确了两个体系建设的方法,一是通过标杆示范建立企业标准,二是在企业标准基础上制定地方行业标准,三是逐步推动标准落地全覆盖。《方案》提出了两个体系建设总体目标:2016年完成20%电网、发电和电建企业,2017年完成全部电网、统调发电和主要电建企业,2018年基本完成全省电力行业的两个体系建设工作。

三是树立标杆,建立标准。组织专家建立两个体系建设标杆企业遴选标准,严格按照遴选标准,通过自查和现场检查的方式对推荐企业进行了复查,最终确定7家企业作为标杆示范企业,并部署安排在6月20日之前完成两个体系建设企业标准的制定。

下一步,山东能源监管办将在企业标准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在9月底前完成地方行业标准的制定,积极开展培训工作,严格责任追究,逐步完成全省电力行业的两个体系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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